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评分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学会111991年10月

1.发热(非感染)

(1)长期低热≥38.5℃为1分。

(2)高热≥38.5℃为2分。

2.皮肤损害

(1)蝶状红斑或掌红斑为3分。

(2)盘状红斑或全身皮疹为3分。

3.关节痛或关节炎为3分。

4.肾病变

(1)尿常规异常、i蛋白尿为3分。

(2)水肿、i腹水、i肾病综合征为3分。

(3)出现氮质血症者为3分。

5.浆膜炎

(1)胸膜炎为3分。

(2)心包炎为3分。

6.肝病变

(1)肝大或GPT<250U为2分;

(2)黄疸或GPT≥250U者为2分。

7.间质性肺炎为1分。

8.心肌炎为1分。

9.精神异常为1分;癫痫发作为1分;其他精神损害为1分。

10.血液异常

(1)血沉20~60mm/h为1分,l>60mm/h(魏氏法)为2分。

(2)白细胞数<4×109/L(<4000/mm3)为1分。

(3)血红蛋白<90g/L为1分。

(4)血小板<100×109/L为1分,l<5×109为2分。

(5)CH50<80U为1分。

(6)IgG升高为2分。

(7)A/G倒置为2分。

11.(1)ANA+(HM)1:i30为2分。

(2)抗DNA+>20%为2分。

(3)抗SM抗体(+)为3分。

(4)LBT(+)为3分。

(5)组织病理确诊为3分。

结果评定:i经过3个月治疗,l全面检查评定:i①总分为63分,l减少2/3(42分)以上者为显效;②总分减少1/3(21分)以上者为有效;③总分减少不到1/3者为无效。

说明:i①如中药加激素治疗,l必须设单纯激素组作对照;②治疗最好按不同脏器损害的程度分组,l以提高对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