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心血管病动态监测会
本标准所用诊断分类与世界卫生组织心肌梗死登记所用者相同。诊断标准以世界卫生组织心血管病及高血压专家讨论会的第一次报告的附件为依据,l该报告发表在明尼苏达编码之前,l包括定性而不包括定量标准。心肌梗死诊断标准曾做了以下修订:i①增添定量标准并参考了明尼苏达编码;②参考了美国心脏协会流行病学专题组正在制定中的“美国人群心肌梗死及脑卒中诊断标准”;③包括慢性冠心病所致的死亡。
(一)症状(在本次发作的初期)
1.典型11如有胸痛,l其特征为:i①发病已超过20min;②无明确的非心脏病病因。(注:i采用其他临床特征,l但它们并非经常出现,l故不作为定义要求)
2.不典型11(1)有下列之一项或数项:i①不典型的疼痛;②急性左心衰竭;③休克;④晕厥。
(2)除缺血性心脏病外无其他心脏病。
(3)无明确的非心脏病病因。
(二)心电图
心电图分类应根据急性发作以后记录的所有心电图以及发作前的心电图(如果有的话)。
1.确诊的心电图表现11①在一系列记录中有诊断意义的Q波;及(或)②在Q波存在的情况下,l损伤电流的演变持续1天以上(注:i由于在许多病例中,l首次心电图中已有诊断性Q波存在,l故在诊断标准中要列出本项)。因此为了得到确定的诊断,l必须根据2或3次心电图进行判断,l急性心肌梗死诊断要根据心电图变化的衍变(各组导联变化的出现或消失):i前壁(V1~V5),l侧壁(Ⅰ、iaVL、iV6),l下壁(Ⅱ、iⅢ、iaVF)。
(1)Q波的发生和发展:iQ波的进展,l从无到可疑或从可疑到确诊,l需按操作手册的规定。①一次心电图记录中无Q或QS编码,l继而出现有诊断性Q或QS编码的心电图(明尼苏达编码1-1-1至1-2-5,l加上1-2-7);或②心电图记录有可疑的Q或QS编码(明尼苏达编码1-2-8或1-3中的任一个)且无ST段明显压低,l继之出现有诊断性Q编码加上ST段明显压低(明尼苏达编码4-1和4-2);或③心电图有可疑Q波,l且无ST段抬高,l继之出现有诊断性Q编码,l加上ST段抬高(明尼苏达编码9-2);或④心电图有可疑Q波,l且无T波深倒置,l继之出现有诊断性Q编码,l加上T波深倒置(明尼苏达编码5-1或5-2);或⑤无Q编码,l也无4-1或4-2编码继之出现可疑Q编码,l加上4-1或4-2编码;或⑥无Q编码及9-2编码,l继之出现可疑Q编码加上9-2编码;或⑦无Q编码,l也无5-1或5-2编码,l继之出现可疑Q编码,l加上5-1或5-2编码。
(2)持续1天以上的损伤电流的衍变:i持续1天以上的ST波段抬高(编码9-2),l以及在3次或更多的记录中T波从5-0进展至5-3,l再至5-2,l或从5-3至5-2,l再至5-1。
2.可疑为急性冠心病的心电图表现1持续1天以上的复极化改变的衍变(下列各项之一或一项以上)。
(1)一次记录中无明显ST段压低,l而其他记录中有明显ST段压低(编码4-1)。
(2)一次记录中无ST段抬高,l而其他记录中有ST段明显抬高(编码9-2)。
(3)一次记录中无明显T波倒置,l而其他记录中有时显T波倒置(编码5-1或5-2)。
3.非衍变性(缺血型)心电图衍变的表现(下列各项之一或一项以上)
(1)编码1-1-1至1-2-5或1-2-7(Q或QS型)。
(2)编码9-2(ST段抬高),l加上编码5-1或5-2(T波倒置)。
(3)Q或QS型编码1-2-8至1-3-6。
(4)编码4-1至4-3(ST连接点J和ST段压低)。
(5)编码5-1至5-3。
(6)编码9-2(ST段抬高)。
4.其他心电图表现所有其他心电图表现(包括正常心电图)。
5.无法编码的心电图。
6.无心电图记录。
(三)心肌酶学检查
在可能时,l尽量采用适当的血清心肌酶学测定。由于各实验室情况不一,l故不可能对测定方法和试剂进行标准化。每个中心应和当地实验室协作,l规定所用测定方法和正常、i可疑及不正常的标准范围。
1.不正常111症状发作或住院72h内至少有一次血清酶水平大于正常高限2倍以上。
2.可疑111血清酶水平升高但不超过正常高限的2倍。
3.非特异性111血清酶高于正常,l但可用心肌梗死以外的原因解释者(如肝病、i感染、i除颤或手术后)。
4.资料不完整111症状发作或住院72h内未做酶检查。
5.正常111在正常范围内。
(四)尸检所见
1.确诊11急性心肌梗死的证据为新鲜的心肌梗死和(或)近期冠状动脉闭塞(由于死前血栓形成,l粥样斑块出血或栓子引起,l指心脏肉眼可见的表现)。
2.可疑11有慢性缺血性心脏病的表现,l如陈旧性心肌梗死(瘢痕),l一支或多支冠状动脉由于管壁粥样硬化引起的闭塞或严重狭窄(管腔减少50%以上),l而无心脏以外的致死性疾病存在。
3.阴性11①大体检查无新鲜心肌梗死或冠状动脉近期闭塞;或②虽有慢性缺血性心脏病,l但尚有心脏以外其他致死性疾病。
(五)诊断分类
1.确定的急性心肌梗死。
2.可能的急性心肌梗死或冠心病死亡。
3.缺血性心脏停搏复苏成功者,l但不符合确定或可疑心肌梗死的诊断标准。
4.不是急性心肌梗死或冠心病死亡。
5.死亡病例,l诊断资料不完整。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定义进行诊断分类。这里所用“确定”和“可能”急性心肌梗死诊断分类,l不一定与临床医生所有的诊断一致,l在冠心病急性发作的分析工作中,l必须有严格定义,l各种诊断要求如下:i
1.确定的急性心肌梗死
(1)确定的心电图表现。
(2)症状典型或不典型,l伴有可疑心电图表现及酶值不正常。
(3)症状典型,l酶值不正常,l伴有非缺血性衍变或无法编码的心电图或无心电图。
(4)死亡病例,l不管是或不是猝死,l尸检有肉眼可见的新鲜心肌梗死及(或)近期冠状动脉闭塞。
2.可能的急性心肌梗死或冠心病死亡
(1)存活患者有典型症状,l根据心电图和酶学检查结果不能归入第一类,l但又无诊断其他疾病发作的证据。
(2)死亡病例,l不管是或不是猝死(不能归为第一类者),l临床或尸检均无其他致死原因的死亡:i①有典型或不典型的症状;或②无典型或不典型的症状,l但尸检见有慢性冠状动脉闭塞或狭窄或陈旧的心肌瘢痕;或③明确的慢性缺血性心脏病史,l例如确定的或可能的心肌梗死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或心绞痛,l而无瓣膜病或心肌病。
3.缺血性心脏停搏复苏成功者而不符合确定的或可能的心肌梗死的诊断标准,l并非由于医疗措施、i电击、i溺水或其他因继发于缺血性心脏病的原发性室颤造成的重大物理性损伤而引起的自发心脏停搏,l而无瓣膜病、i心肌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非急性心肌梗死
(1)存活患者(不属第一类):i①可能的、i非衍变的,l其他不能编码的心电图或无心电图记录,l无典型症状或酶升高;或②疾病发作已由其他诊断所解释。
(2)死亡病例不管是或不是猝死,l不属于第一类者,l已作出了另一个诊断(临床的或尸检的)。
5.死亡病例诊断资料不完整1未做尸检,l无典型或不典型症状史,l既往无慢性缺血性心脏病史以及元其他诊断者,l存活病例不归入此类,l但多数中心不需要这一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