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11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11111999年10月

定义:i妊娠20周后,l孕妇发生高血压、i蛋白尿及水肿,l称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高血压:i血压升高达≥l40/90mmHg,l或血压较孕前或孕早期血压升高≥25/15mmHg,l至少2次,l间隔6h。

蛋白尿:i单次尿蛋白检查≥30mg,l至少2次,l间隔6h,l或24h尿蛋白定量≥0.39。

水肿:i体重增加>0.5kg/周为隐性水肿。按水肿的严重程度可分为(+):i局限踝部及小腿;(++):i水肿延及大腿;(+++):i水肿延及会阴部及腹部。

妊娠高血压:i仅有高血压,l伴或不伴有水肿,l不伴有蛋白尿。

先兆子痫是多系统受累的情况,l主要的母体异常发生于肾、i肝、i脑及凝血系统,l由于胎盘血流减少可引起胎儿生长迟缓或胎死宫内。

轻度先兆子痫:i有高血压并伴有蛋白尿的存在。

重度先兆子痫:i血压≥160/110mmHg;蛋白尿≥39/24h;伴有头痛、i视物不清、i恶心、i呕吐、i右上腹疼痛;眼底不仅有痉挛还有渗出,l或出血;肝、i肾功能异常,l或有凝血机制的异常;伴有心衰或(及)肺水肿的存在。

子痫:i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孕产妇发生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