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急症(一)

福山正纪

高血压急症是指血压显著升高、i有导致脏器严重受损的危险而需迅速处置使血压下降的病症。最近将此症分为两类,l即需在1h内使过高血压迅速降低的高血压急症和观察1h后可于24h内逐步使血压降低的高血压紧急症(hypentensive1urgency)。

1.高血压急症

(1)高血压脑病。

(2)伴颅内出血的高血压。

(3)伴肺水肿的急性左心衰竭。

(4)伴有急性心肌梗死的高血压。

(5)夹层性动脉瘤。

(6)子痫。

(7)肾上腺危象(嗜铬细胞瘤等)。

2.高血压紧急症

(1)恶性高血压。

(2)不稳定型心绞痛。

(3)手术前后需降压的病例。

(4)先兆子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