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二次肺心病专业会议 1977年9月1大连肺心病分期和分级标准1.肺心病缓解期。
2.肺心病急性发作期。
(1)心功能不全标准:i按原标准(分心功能不全Ⅰ、iⅡ、iⅢ级)。
Ⅰ级:i较重体力劳动则有症状,l体力活动稍受限制。
Ⅱ级:i轻微体力活动即有明显症状,l休息后稍减轻,l体力活动大受限制。
Ⅲ级:i即使在安静休息状态下亦有明显症状,l体力活动完全受限。
(2)呼吸功能不全临床标准:i根据呼吸困难、i发绀等临床表现分为3级。肺功能检查及血液气体分析可作为参考(见下表)。

Ⅰ级(轻度):i中度劳动时即感到呼吸困难、i轻度发绀。
Ⅱ级(中度):i轻度活动时即感呼吸困难、i中度发绀。
Ⅲ级(重度):i静息时即感呼吸困难,l重度发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