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门螺杆菌(一)

第二届全国幽门螺杆菌专题学术研讨会

1997年4月1111广州

临床诊断标准:i

(1)细菌培养阳性。

(2)组织切片(或黏膜涂片)染色见到大量典型细菌者。

(3)下述检查2项以上阳性者:i组织切片(或黏膜涂片)染色、i快速尿素酶试验、iUBT、i15N-尿素排出试验、iPCR检查。

(4)所有检查应排除2周内服用抗Hp药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