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不良(二)

近年来一个国际权威工作小组(包括临床医师、i流行病学专家、i病理学家在内)十分活跃,l对消化不良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诸如伦敦1991年、i雅典1992年、i曼谷1992年、i巴塞罗那1993年、i洛杉矶1994年等),l而新的消化动力药的出现,l又大大促进了这种研究。他们建议将消化不良的定义确定为:i持续性或反复发作性的上腹部不适,l这是必备的一项,l还可包括下列症状中的一项或数项:i

(1)餐后饱胀。

(2)腹部胀气。

(3)嗳气。

(4)早饱(进正常食量未完即饱而弃食)。

(5)厌食。

(6)恶心。

(7)呕吐。

(8)烧心。

(9)胸骨后痛。

(10)反胃。

而慢性的期限指症状至少在3个月以上。

引自

Dyspepsia.1993.The1Continuing1Challenge.Workingbook1Barcelona1Spain,lJuly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