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是妊娠晚期合并症。1966年Hammerli首次以ICP命名,l20世纪70年代后绝大多数学者在文献中普遍采用ICP病名,l以与其他胆汁淤积症相区别。Reyes总结的较为公认的诊断标准如下:i
1.妊娠期间皮肤瘙痒是突出的症状。
2.肝功能试验ALT轻、i中度升高,l而胆汁淤积特征性的指标是血清胆酸浓度显著升高,l可达正常值的100倍,l且在皮肤瘙痒与其他实验指标改变前已升高。
3.有黄疸者,l血清总胆红素及直接胆红素升高,l但总胆红素波动在1.2~5.0mg/dl。如胆红素超过10.0mg/dl则可除外ICP。
4.妊娠是皮肤瘙痒、i黄疸及生化指标异常的唯一原因。
5.ICP患者无剧吐、i严重食欲不振、i衰弱、i精神或出血症状及肾功能衰竭,l如出现上述症状则应考虑其他疾病。
6.最重要的是所有症状、i体征及生化异常在分娩后即消退,l血胆酸及碱性磷酸酶(AKP)水平在产后4~6周内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