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难治性腹水(二)

20世纪50年代,l“难治性腹水”(或称“顽固性腹水”、i“抗利尿剂性腹水”)定义为对限钠和利尿剂无反应的腹水。

1988年罗马第13次国际胃肠病会议,l将肝硬化难治性腹水定为尽管严格限制钠的摄人量(401mmol/d)和应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螺内酯400mg/d加呋塞米160mg/d),l仍不能缓解的腹水。但1991年在西班牙召开的欧洲肝脏研究协会会议上,l代表们认为上述关于难治性腹水的定义过于严格。有些研究者将肝硬化难治性腹水定为虽经饮食控制和一般药物仍不能缓解者或腹水量巨大,l持续3个月以上,l经常规治疗无效者;另有定为腹水反复出现或持续不退,l经正规利尿治疗6周仍无明显消退者。此又显得不具体,l而难以掌握。随着治疗方法的不断改进,l对肝硬化难治性腹水的规定又有所改变。

最近,lArroyo等对肝硬化难治性腹水的定义和诊断标准做了新的规定,l提出难治性腹水为不缓解或快速复发(例如:i治疗性腹穿放水后)且医疗措施不能有效防止的腹水。包括两种不同亚型,l“抗利尿剂性腹水”即不缓解或快速复发,l对饮食限钠和强力利尿治疗缺乏反应而不能防止的腹水;“利尿剂难治性腹水”即不缓解或快速复发,l出现利尿剂诱发的并发症,l无法应用有效剂量利尿剂而不能防止的腹水,l并具体制定以下标准:i腹水减至轻度方可称之为腹水减少;患者须接受强力利尿治疗至少1周;强力利尿治疗持续4d,l体重平均下降少于200g/d,l且尿钠排泄少于50mmol/d,l称为缺乏反应;饮食含钠50mmol/d;强力利尿治疗包括螺内酯400mg/d加呋塞米160mg/d(布美他尼41mg/d或相当剂量的其他利尿剂);开始治疗4周内重新出现中到重度腹水,l称为腹水快速复发,l而腹穿放水2~3d内腹水重新增多不属此范围,l因其为间质液移入腹腔内。利尿剂诱发的并发症包括:i肝性脑病,l指没有其他因素参与的情况下出现者;肾衰指在对利尿治疗有反应并有腹水的患者中,l血清肌酐增加超过100%至大于2mg/dl;低钠血症指血钠浓度降低大于10mmol/L至低于125mmol/L水平;低或高钾血症指尽管采取了维持血钾正常的措施,l血钾浓度仍下降到小于3mmol/L或增高到大于6mmol/L。此规定比较具体,l但内容繁琐,l执行起来有一定困难。

综合国内外文献,l目前认为难治性腹水是肝硬化末期表现,l其应为伴有大量腹水的肝硬化患者,l经过限制钠、i水摄人,l大剂量利尿剂严格治疗后,l腹水持续存在或无明显减少,l同时尿钠<10mmol/d,l肌酐清除率<550ml/min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