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厚生省“弥漫性肺疾病"研究小组1991年IIP的临床诊断标准(第三次修改)
1.主要症状及体征
(1)干咳。
(2)气短。
(3)杵状指。
(4)细爆裂音。
2.血液、i免疫学所见
(1)血沉增快。
(2)LDH升高。
3.肺功能检查
(1)肺活量,l肺总量减少(%VC,l%TLC下降)。
(2)肺弥散能力下降(%DLC0,l%DLC0/VA下降)。
(3)低氧血症(Pa02下降,lP(A—a)O2增大)。
4.胸部X线表现:i同本病一致的X线影像(另述)。
5.病理学检查所见(肺活检、i尸检):i同本病一致的病理改变(另述)。
项目的判定1~3项,l符合项目中2时1项以上,l符合项目中3~4时两项以上为阳性,l在第3项中,l符合括号内参考所见的一项以上者为阳性,l4、i5根据附录判定。
诊断的判定确诊:i含有4项在内符合3项以上或符合4、i5项的。
可疑:i含有4项在内符合两项者。
注意事项(1)IIP病中,l多数病人有粉尘吸入史,l应该除外尘肺。
(2)伴有胶原病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表现者,l作为胶原病肺应从本病中排除。
(3)肺泡支气管灌洗液(BAL)检查,l对本病无特殊变化,l其诊断价值也低,l但对除外其他疾病常常有用。
(4)Ga核素扫描无诊断特异性,l但对病情程度的判断有意义。
(5)除外其他疾病:i尘肺、i肺结核、i慢性支气管炎、i弥漫性全细支气管炎(DPB)、i过敏性肺炎、i放射性肺炎、i药物性肺炎、i肺炎(特别是病毒性肺炎、i支原体肺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