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型呼吸窘迫综合征(二)①广州座谈会11988年11月
1.定义11成人型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系多种原发疾病如休克、i创伤、i严重感染、i误吸等病过程中发生的急性进行性缺氧性呼吸衰竭。其病理生理主要改变为弥漫性肺损伤,l肺微血管壁通透性增加和肺泡群萎陷,l导致肺内血液分流增加和通气与血流比例失衡,l临床表现为严重的不易缓解的低氧血症和呼吸频数、i呼吸窘迫。
2.临床诊断主要依据
(1)具有可引起ARDS的原发疾病:i包括:i①肺部疾病,l如误吸、i重症肺部感染(包括流感病毒、i肺孢子虫病等)、i肺外伤、i肺栓塞(脂肪、i羊水)和毒害气体吸入(光气、i烟雾)等。②肺外疾病,l如创伤、i败血症、i各种原因的休克、i体外循环、i大量输库存血、i急性胰腺炎、i弥散性血管内凝血、i长期高浓度氧(>70%)吸入等。
(2)呼吸系统症状:i呼吸频数(>28次/分)或(和)呼吸窘迫。
(3)血气分析异常:i低氧血症,l在海平面呼吸空气时,lPa02<8kPa(60mmHg);Pa02/Fi02<300(Pa02单位为mmHg)。
(4)胸部X线征象:i包括纹理增多,l边缘模糊,l斑片状阴影或大片阴影等肺间质性或肺泡性病变。
(5)排除慢性肺疾病和左心衰竭。
凡具备以上五项或(1)、i(2)、i(3)、i(5)项者,l可诊断为ARDS。
3.ARDS高危病例及可疑病例11具备可引起ARDS的原发疾病(特别是脓毒血症、i近期吸入胃内容物、i肺挫伤、i急性大量输血等)、i呼吸频率有增加趋势者(>20次/分),l应列为高危病例,l进行密切观察;对呼吸频率进行性增快(>20次/分),l<28次/分或(和)Pa02(Pa02/Fi02)进行性下降者(虽Pa02仍大于8kPa)应列为可疑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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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自1967年提出ARDS这一名称以来,l已得到全世界承认,l然而对于其确切定义仍在探讨之中。不同原发疾病对ARDS的临床过程及治疗效果有何影响?怎样评定ARDS的严重程度等等,l都需要进行研究。对这方面的问题,l于此次修订标准尚难给予充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