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五)

中国卫生部-2004.8监测实施方案

2004年8月制定《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l目的是为筛查可能的SARS病例,l发出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l防范SARS疫情的扩散蔓延。①不明原因肺炎病例:i是指同时具备以下4条,l不能作出明确诊断的肺炎病例:i发热(≥38℃);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l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经抗生素规范治疗3~5天,l病情无明显改善。②SARS预警病例四项确定标准:i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可定为SARS预警病例:i地市级专家组会诊不能排除SARS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两例或以上有可疑流行病学联系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重点人群发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i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中出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l可能暴露于SARS病毒或潜在感染性材料的人员中出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如从事SARS科研、i检测、i试剂和疫苗生产等相关工作人员),l接触野生动物的人员发生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的肺炎死亡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