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磷脂血栓综合征

APL-T是由Harris(1985年)最先描述的以动静脉血栓、i习惯性流产、i血小板减少为主要临床表现,l伴ACA或LA阳性的综合征。最近国外制定了如下抗磷指综合征的诊断标准(1998年)。

临床标准

具有一种或多种下列表现:i

血管栓塞:i动脉血栓,l静脉血栓,l采用影像、i多普勒或组织病理学证明的组织或器官的微小血管栓塞;对于组织病理学检查证明的血栓,l小血管壁上不应具有明显的炎性症状表现。妊娠发病:i用解剖、i基因或激素失调不能解释的连续3次以上流产,l一次或多次形态学正常的胎儿,l出现不能解释的死亡或怀孕l0周后用超声或直接检查胎儿形态证明正常的胎儿死亡;一次或多次妊娠34周前的与严重先兆子痫或胎盘供血不足有关的形态学正常的新生儿早产。

实验室标准

抗心磷脂抗体:i存在中高效价IgG或IgM抗心磷脂抗体,l6周或6周以上采用标准的ELISA检测2次或2次以上β2-GPI依赖的抗心磷脂抗体均阳性。狼疮抗凝物:i6周或6周以上进行2次或多次反复检测狼疮抗凝物均阳性。

依照Scientific1and1Standardization1Committee1Communications(SSCC)委员会制定的标准,l按照以下步骤检测狼疮抗凝物或磷脂依赖性抗体:i①磷脂依赖的凝集筛选试验延长(KPTT、iKCT、idRVVT、i稀释的凝血酶原时间和Textarin时间);②利用正常的乏血小板混合血浆不能纠正;③补充外源磷脂能缩短或纠正延长的筛选试验;④排除其他抗凝集途径物质存在,l如FⅧ抑制剂和肝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