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头痛学会112005年以前术语:i偏头痛病
其他疾病:i
继发于其他疾病的偏头痛样头痛(症状性偏头痛)根据相应疾病编码。
定义:i
缺少某一特点的发作和(或)头痛需要符合上述编码某一疾病的所有标准。
(被普遍看做偏头痛前驱症状的可能的儿童周期综合征和可能的视网膜性偏头痛目前仍未认可)。
1.很可能的无先兆偏头痛。
诊断标准
(1)发作符合l.1无先兆偏头痛诊断标准l~4除1项外的全部。
(2)不归因于其他疾病。
2.很可能的先兆性偏头痛。
诊断标准
(1)发作符合l.2先兆性偏头痛或其任何一种亚型诊断标准l~4除1项外的全部。
(2)不归因于其他疾病。
3.可能的儿童周期综合征。
4.可能的视网膜偏头痛。
5.很可能的慢性偏头痛。
诊断标准
(1)头痛符合l.1无先兆性偏头痛诊断标准3和4,l≥l5天/月,l3个月以上。
(2)不归因于其他疾病,l但有符合8.2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任一亚型的诊断标准2的药物滥用不超过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