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l日本厚生省循环系统疾病委托研究班提出了如下的诊断标准:i
由于脑循环障碍引起不固定的眩晕、i头重等症状,l在临床表现及影像诊断上均无脑血管性器质性改变,l且不属于一过性脑缺血发作。
1.临床症候11①有脑循环障碍引起的自觉症状(头痛、i眩晕等)。②无脑的局灶性定位体征。③多伴有高血压。④有眼底动脉硬化。⑤有时可在脑的灌流动脉处听到血管杂音。
2.CT检查11无脑血管器质性病变。
3.其他11①脑血管造影、i颈部超声波等检查有时可发现脑灌流动脉狭窄或闭塞。②脑循环检查提示CBF降低。③原则上年龄应在60岁以上。④确切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述症状。
可以看出,l该诊断标准在过去CAS的基础上附加了许多条件,l既有临床表现和影像学改变,l也有脑循环代谢的测定,l是一个比较严格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