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12005年7月4日诊断标准
(一)疑似病例
发热、i出疹(全身性斑丘疹)并伴有咳嗽、i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症状之一的病例,l或任何经过训练的卫生人员诊断为麻疹的病例均为疑似麻疹病例。
(二)确诊病例
疑似麻疹病例有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l实验室证实为麻疹病毒感染的为确诊病例。有下例之一为实验室证实。
1.IgM抗体捕捉ELISA法11麻疹疑似病人血中麻疹IgM阳性。
2.间接ELISA或血凝抑制法11病人恢复期血清比急性期有4倍或4倍以上升高(含由阴转阳。);4倍或4倍以上降低。
3.从疑似麻疹病例的标本中用B95细胞分离到麻疹野病毒。
(三)临床诊断病例
符合以下条件的麻疹疑似病例为临床诊断病例:i
1.未进行流行病学调查,l无实验室诊断结果的临床报告病例。
2.完成调查前失访或死亡的病例。
3.流行病学调查表明与实验室确诊麻疹病例有明显流行病学联系的疑似病例。
4.实验室证实为麻疹暴发,l同一暴发中其他未经实验室证实的疑似病例。
(四)排除病例
有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l并采取了合格的血清标本,l并经合格实验室检测结果阴性的病例;或经实验室证实为其他发热出疹性疾病。
(五)SSPE的诊断
脑脊液和血清中有高滴度的麻疹IgG抗体,l血/脑IgG抗体比值<160,l并排除血脑屏障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