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一)

卫生部《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试行)

(一)疑似病例

不能立即确定为其他病因的任何急性弛缓性麻痹的病例。

(二)确诊病例

1.与确诊脊髓灰质炎病人有接触史(由于脊髓灰质炎隐性感染较多,l接触史往往不易明确),l一般经过7~14d潜伏期,l临床上出现:i

(1)发热、i烦躁不安、i多汗、i颈背强直及腓肠肌触痛等。

(2)热退后,l出现躯干或四肢肌张力减弱、i深部腱反射减弱或消失,l并出现不对称(或双侧)性弛缓性麻痹,l双肢无感觉障碍,l后期有肌肉萎缩。

2.发病60d后仍残留有弛缓性麻痹。

3.从粪便、i脑脊液、i咽部分离到病毒,l并鉴定为脊髓灰质炎病毒。

4.从脑或脊髓组织中分离到病毒并鉴定为脊髓灰质炎病毒。

5.1个月内未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l从脑脊液或血液中查到特异性IgM抗体。

6.恢复期病人血清中的中和抗体或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以上升高。

(三)临床诊断

疑似病例加(二)1或2;或(二)1和2。

(四)实验确诊

疑似病例加(二)3加(二)5或加(二)3加(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