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分类(二)
美国结核病分类(1990年):i分5型。
0型:i无结核病接触史、i未感染结核分枝杆菌。
Ⅰ型:i有结核病接触史,l但无结核分枝杆菌感染。
Ⅱ型:i已感染结核分枝杆菌,l但无结核病。
Ⅲ型:i临床活动性结核病(接病变部位分:i肺、i胸膜、i淋巴结、i骨或关节、i泌尿生殖系统、i播散性(粟粒性)、i脑膜、i腹膜及其他部位结核)。
Ⅳ型:i结核病无临床活动性。
Ⅴ型:i可疑结核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