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五)

1全国糖尿病研究专题会议

本标准由全国糖尿病研究专题会议于l979年提出,ll980年修正后经卫生部审批的暂行标准如下:i

(1)除根据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典型症状外,l空腹血糖≥l30mg/dl(7.2mmol/L)及餐后2h≥200mg/dl(11.1mmol/L)。

(2)OGTT:i口服葡萄糖l00g,l邻甲苯胺法测定,l各时相的正常血浆糖上限定为:i0'125、i30'200、i60'190、i120'150、i180'1251mg/dl(即分别为6.9、i11.1、i10.5、i8.3、i6.9mmol/L),l其中30'或601'血糖值为l点,l其他各时限血糖值分别作为l点,l共4点。诊断标准为:i

1)显性糖尿病:i有典型糖尿病症状或曾有酮症病史,l空腹血糖≥l30mg/dl(7.2mmol/L)或(及)餐后血糖≥200mg/dl(11.1mmol/L),l或OGTT四点中有三点大于上述正常上限。

2)隐性糖尿病:i无症状,l但空腹及饭后2h血糖或(及)OGTT达到上述诊断标准。

3)糖耐量异常(IGT):i无症状。OGTT四点中两点数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正常上限值。此组属可疑病例,l需长期随访后方可确诊或排除。

4)非糖尿病:i无症状,l血糖、iOGTT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