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风湿关节炎(二)

纽约诊断标准

1985年5月,l全国第二次风湿病学学术会议建议暂采用“纽约标准”作为类风湿关节炎的人群调查之用。现介绍如下:i

1.3个肢体关节发作性疼痛史,l每一组关节(如近端指间关节)称为一个关节,l左右侧分别计算。

2.有3个肢体关节的肿胀,l活动受限,l半脱位或强直。必须包括:i

(1)至少有一个手、i腕或足的关节病变。

(2)有一对对称性的关节病变,l需除外以下关节病变:i

1)远端指间关节。

2)第五近端指间关节。

3)第一蹠趾关节。

4)髋关节。

3.放射线改变(有骨侵蚀)。

4.血清类风湿因子阳性。

有以上1或2项并加上3或(和)4均可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