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性氟病

GBZ5—2002

工业性氟病是由于工作中长期接触过量无机氟化物所致、i以骨骼改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骨骼改变可由X射线检查发现。最先出现于躯干骨尤其是骨盆和腰椎,l继而桡、i尺骨和胫、i腓骨亦可受累。骨密度增高,l骨小梁增粗、i增浓,l交叉成网织状,l呈“纱布样”或“麻袋纹样”,l严重者如“大理石样”。桡骨、i尺骨、i胫骨、i腓骨、i骨盆和腰椎等处的骨膜、i骨间膜、i肌腱和韧带出现大小不等、i形态不一(萌芽状、i玫瑰刺状或烛泪状等)的钙化或骨化等骨周改变。

在临床上,l眼、i上呼吸道和皮肤刺激症状和慢性炎症出现较早,l尿氟含量往往超过当地正常值。腰背和四肢疼痛、i神经衰弱综合征以及消化道症状(食欲不振、i恶心、i呕吐和上腹痛等)比较常见。严重者可有关节运动受限、i骨骼畸形和神经受压症状。

观察对象

骨质密度在正常范围内,l骨小梁稍有增粗,l骨周有轻微改变。

骨骼X射线改变的分期

1.Ⅰ期

骨质密度增高,l骨小梁增粗、i增浓,l交叉呈“纱布样”表现;桡、i尺骨或胫、i腓骨骨膜、i骨间膜有明显的钙化或骨化。在骨质或骨周改变中,l如有一项显著而其他改变轻微者,l亦可诊断。

2.Ⅱ期

除躯干骨外其他部位亦可受累,l骨质密度明显增高,l骨小梁明显增粗,l呈“麻袋纹样”表现;骨周改变较为明显和广泛。

3.Ⅲ期

全身大部分骨骼受累。骨质密度显著增高,l骨小梁模糊不清如“大理石样”;长骨皮质增厚,l胸腔变窄。骨周改变更为明显和广泛,l椎体间可有骨桥形成。

附:i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1.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只适用于氟及其无机化合物所引起的疾病,l不适用于有机氟化物所引起的疾病。

2.本病是由于长期接触过量无机氟化物所致,l故必须有在高浓度环境下工作多年的历史,l发病年限一般在10年以上,l劳动条件特别恶劣的特殊情况,l接触3年者也有发病。

3.骨骼X射线改变是本病诊断分期的主要依据。由于骨骼X射线改变仅具有相对的特异性,l故必须排除具有类似骨骼X射线改变的其他疾病,l如地方性氟病、i类风湿关节炎、i石骨症、i骨转移瘤和肾性骨病等。

4.本病的临床表现较为复杂,l几乎累及每一个器官。这些症状虽非特异,l但却可先于骨骼改变或与骨骼改变同时存在,l是发现疾病的重要线索,l在综合分析中能提供有力佐证。诊断时应参考临床症状,l但因其与骨骼X射线改变多不平行,l且难以明确分期,l故诊断与分期主要以骨骼X线改变为依据。

5.尿氟检查结果不规律,l波动性大,l除受饮水和食物影响外,l主要原因是留尿时间不一致。氟作业工人尿氟上班后随接触情况而升降,l休息24小时后,l基本上恢复到原来水平,l故留脱离接触24小时后的班前尿较能反映工人体内的实际水平。考虑到尿氟的自然波动,l应每周留一次,l连续三次以上,l取其平均值作为衡量尿氟高低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