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26—2002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中毒是在职业活动中,l短期内接触较大量三烷基锡后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诊断及分级标准1.轻度中毒
接触三烷基锡后经数小时至数日的潜伏期,l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i
a)头痛加剧、i头晕、i乏力、i精神萎靡、i食欲不振、i恶心、i睡眠障碍,l可伴多汗或心率减慢。
b)烦躁、i记忆检查呈明显障碍,l并可伴耳鸣、i听力减退。
2.中度中毒
具有极度乏力、i精神萎靡等症状,l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i
a)出现呕吐,l腹壁反射、i提睾反射减弱或消失。
b)意识模糊、i嗜睡状态。
c)明显的情感障碍,l如忧郁、i焦虑、i淡漠、i易激惹等。
d)复杂部分性癫癎发作。
3.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i
a)昏迷,l可伴抽搐。
b)明显的精神症状,l如暴怒、i攻击行为、i虚构、i幻觉等,l伴定向障碍。
c)癫癎大发作。
d)明显的小脑损害。
附:i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三烷基锡化合物急性中毒,l亦适用于四烷基锡化合物急性中毒。
2.本类毒物有些品种(如三乙基溴化锡、i三丁基锡化合物等)可引起皮肤、i黏膜刺激症状。但急性三烷基锡中毒诊断必须以全身性表现、i结合职业史、i现场调查及其他必要的检查,l综合分析方可估出。
3.潜伏期一般为1~5天,l早期可仅有轻度类神经症症状或过度兴奋表现,l症状无特异性,l常易误诊。故对短期内接触较大量三烷基锡者,l即使无局部刺激症状或全身中毒表现,l亦应严密观察5~7天。病程中如腹壁反射或提睾反射由正常转为减弱或消失,l提示病情恶化,l应及时处理。
4.本类毒物以中枢神经系统为主要靶器官,l但由于不同种类的三烷基锡的毒作用部位不尽相同,l而致中毒临床表现亦不完全相同。
三甲基锡主要影响边缘系统和小脑。边缘系统受损时,l可出现明显的记忆障碍、i烦躁、i焦虑、i忧郁、i易激惹、i暴怒、i攻击行为、i虚构、i走向障碍、i食欲亢进、i性功能障碍、i癫癎(复杂部分性发作及全身性强直-阵挛性发作)。小脑损害时主要出现眼球震颤、i运动失调性构音障碍(暴发性言语或吟诗状言语)、i共济失调。
三乙基锡具髓鞘毒,l引起脑白质水肿,l临床上以颅内高压表现为主,l严重者出现意识障碍。
5.急性三甲基锡中毒患者可有耳蜗性听力障碍,l出现听力减退或耳鸣。故对有听力减退的患者,l可作电测听检查。
6.急性三甲基锡中毒癫癎发作多为复杂部分性发作,l但亦可为全身性强直一阵挛性发作,l后者即以往所称的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以往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发作,l以意识障碍和精神症状为突出表现。每次发作达数分钟或更长时间后,l意识逐渐清醒,l对发作经过不能回忆。脑电图检查虽无特异性,l但可作为辅助诊断指标。
7.尿锡测定可作为接触指标,l在诊断或鉴别诊断需要时,l可作尿锡测定。
8.颅内压增高疑有脑水肿时,l可作头颅CT或MRI检查。除鉴别诊断需要外,l腰椎穿刺一般不作为常规检查项目。
9.国外报道急性三甲基锡中毒病例有轻度肝脏损害,l动物实验发现三丁基氯化锡可引起肝脂肪变性伴灶性坏死,l在观察与治疗中应予注意。
10.本类毒物中毒致中毒性脑病,l其诊断处理可参照GBZ76;其引起的皮肤灼伤或接触性皮炎,l诊断处理可参照GBZ51或GBZ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