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

GBZ38~2002

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指在职业活动中短时期内接触较大量的三氯乙烯所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少数接触者出现严重的变应性皮肤疾患。

诊断及分级标准

1.轻度中毒

除头痛、i头晕、i乏力等加重外,l可有心悸、i胸闷、i恶心、i呕吐、i食欲减退等,l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i

a)轻度意识障碍(意识模糊、i嗜睡状态或朦胧状态)。

b)三叉神经损害。

c)轻度肝或肾损害。

2.重度中毒

上述症状加重外,l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i

a)重度意识障碍(谵妄状态或昏迷)。

b)有两对以上脑神经损害。

c)重度肝或肾功能损害。

附:i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接触三氯乙烯气体或液体所致急性中毒病例的诊断,l三氯乙烯常用于清洗金属表面油污、i干洗或用作溶剂或萃取剂以及作为生产三氯乙烯工厂的产品。

2.急性三氯乙烯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肝、i肾、i心损害时有所见。根据接触情况、i临床表现、i结合现场调查,l综合分析,l可做出诊断。应与其他原因引起的意识障碍、i脑神经及心、i肝、i肾疾病相鉴别。

3.由于三氯乙烯中毒有时潜伏期较长,l一旦出现接触反应,l必须严密观察,l及时处理,l以免病情进展。

4.三叉神经系混合神经.其运动支支配咀嚼肌及颞肌,l感觉支主管面部及角膜的感觉。当三叉神经受到损害时,l主要表现为角膜反射消失、i面部呈三叉神经周围性或核性分布的感觉减退及咀嚼肌无力。

5.重度中毒以昏迷或在轻度意识障碍的基础上,l两对以上脑神经损害者可诊断。重度中毒时常伴有明显的肝、i肾、i心损害。意识障碍参见GBZ76.肝脏与心脏病变参见GBZ59与GBZ74。

6.接触高浓度、i大剂量三氯乙烯时可累及心脏传导系统而致心律失常,l严重时可发生心室纤颤而致猝死。

7.急性中毒时,l尿三氯乙酸含量增高,l为良好的接触指标。可作为诊断或鉴别诊断的参考指标。测定方法参见WS/T64。

8.个别接触三氯乙烯者发生严重变应性皮肤损害,l可经8~30天(大多为两周)的潜伏期发病,l无明显剂量一效应关系。多为散发性单个发病。皮肤损害主要有三型:i

——重症多形红斑型。

——剥脱性皮炎型。

——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型。

常伴有肝脏损害,l部分有肾脏损害,l死亡率高,l应高度重视。皮肤损害的发病机制尚待进一步研究。目前认为不属中毒,l而是变态反应性疾病,l因系职业接触,l属职业病范畴。出现皮肤损害时,l其诊断按GBZ18处理。

9.急性三氯乙烯中毒无特殊解毒剂,l治疗原则参照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中有关诊断标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