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

GBZ175—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收大剂量化学物所引起的以血液系统损害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性全身性疾病。

临床类型及诊断分级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的常见临床类型如下:i

1.中毒性溶血性贫血

(1)轻度中毒:i中毒后出现乏力、i畏寒、i发热、i腰痛、i倦怠、i头痛、i恶心、i呕吐、i腹痛。皮肤巩膜黄染,l贫血外观。血液检查红细胞及血红蛋白减少,l网织红细胞增加,l赫恩滋小体出现;尿常规检查尿呈红茶色,l尿潜血阳性,l蛋白阳性,l有红、i白细胞及管型,l血尿素氮基本正常。

(2)重度中毒:i发病急剧,l突然寒战、i高热、i谵妄、i抽搐、i昏迷、i发绀、i巩膜深度黄染,l少尿或无尿,l严重贫血,l红细胞及血红蛋白显著减低,l网织红细胞显著增加,l赫恩滋小体大量出现,l尿呈深酱油色,l尿潜血强阳性,l血尿素氮急剧升高,l呈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表现。

2.中毒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MHb)

(1)轻度中毒:i一般MHb浓度在10%以上,l口唇周围呈紫色,l可无症状。

(2)中度中毒:iMHb浓度在40%~60%,l除有显著发绀外,l出现缺氧症状,l如头痛、i头晕、i疲乏、i无力、i全身酸痛、i呼吸困难、i心动过速、i反应迟钝、i嗜睡等。

(3)重度中毒:iMHb浓度在60%以上,l上述症状明显加重外,l颜面呈紫色,l尿呈葡萄酒色或暗褐色,l可发生急性循环衰竭,l昏迷,l死亡。

3.中毒性硫化血红蛋白血症

(1)主要表现为缺氧,l可有发绀、i头痛等,l部分病人可并存高铁血红蛋白,l出现溶血表现。

(2)血硫化血红蛋白占血红蛋白总量2%,l甚至达10%以上。

4.中毒性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Ⅰ型)

(1)起病急,l呈进行性贫血、i出血倾向,l感染发热。

(2)周围血象:i红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较快,l白细胞极度减少(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l血小板明显降低(<20×109/L,l网织红细胞<1%,l绝对值<15×109/L)。

(3)骨髓象:i有核细胞增生低下,l粒、i红和巨核系细胞明显减少,l淋巴细胞比例相对增多,l浆细胞、i网状细胞、i组织嗜碱性粒细胞易见。骨髓活检造血组织减少,l大多为脂肪组织取代。

5.中毒性粒细胞缺乏症

(1)起病急,l突然畏寒、i高热,l出汗;头痛,l全身及关节酸痛,l其后出现咽峡炎伴颌下、i颈淋巴结肿大。几天后有坏死性溃疡,l常见于扁桃体、i软腭、i唇、i舌、i皮肤、i鼻腔、i直肠、i肛门及阴道等处,l并继发脓毒血症。

(2)周围血象:i白细胞计数极度减少,l中性粒细胞仅可占l%~2%。红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基本正常。

(3)骨髓象:i骨髓象中分叶核、i杆状核、i晚幼及中幼粒细胞常缺如,l仅见少量原粒和早幼粒细胞,l但浆细胞、i淋巴细胞及单核细胞比例增加。红系和巨核细胞系大致正常。

6.中毒性血管性紫癜

(1)皮肤出血,l多见于四肢、i臀部呈现水肿性瘀点融合成片或成血泡;也有便血、i腹痛及关节痛等。

(2)血小板计数,l出血或凝血时间正常。毛细血管脆性检查阳性。

7.中毒性血小板减少症

(1)出血以四肢皮肤和鼻、i齿龈、i舌、i口腔黏膜为多见,l少见有咯血、i呕血、i血尿、i黑粪及眼底和颅内出血。

(2)血小板计数减少(<50×109/L)。

(3)骨髓象:i巨核细胞减少,l红系和粒系细胞大致正常。可有核左移现象。

(4)出血时间可延长,l血块退缩不良、i凝血酶原消耗时间异常,l凝血时间可正常。

(5)免疫机制引起的血小板减少,l可检出血小板膜相关抗体。

8.中毒性血小板功能异常

(1)症状轻重不一,l多见有鼻出血、i齿龈出血,l重症者也可有皮下血肿、i血尿、i黑粪等。

(2)血小板计数和出、i凝血时间正常。血小板黏附和血小板凝聚功能降低。血小板第Ⅲ因子缺乏或释放障碍。

9.中毒性凝血酶原合成障碍

(1)可见鼻出血、i齿龈出血、i皮肤瘀点或瘀斑、i月经量过多以及血尿、i黑粪、i咯血及颅内出血等。

(2)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l白陶土部分凝血活酶时间(KPTT)延长,l凝血时间(CT)和复钙时间延长。

10.中毒性播散性血管内凝血

(1)见于各种重症化学毒物中毒。

(2)多发性出血倾向。

(3)多发性微血管血栓,l出现相应部位栓塞的症状和体征。

(4)不易用原发病解释的微循环衰竭和休克。

(5)实验室检查:i血小板呈动态持续性减少;血浆纤维蛋白原含量小于1.5g/L或进行性下降;3P试验阳性或血浆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DP)大于20mg/L;PT和KPTT延长等。

附:i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1.可能引起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的常见毒物

(1)本标准所指的职业性毒物的含义

职业性血液毒物是指以血液和(或)造血组织为靶器官或主要靶器官之一或引起以血液系统改变为主要表现的各种生产性化学毒物。

(2)可能引起血液改变的常见有关毒物

1)引起职业性急性中毒性溶血性贫血的毒物:i砷化氢、i硫酸铜、i铅、i铬酸、i萘、i锑、i锑化氢、i氯酸盐、i甲硫醇、i苯肼、i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苯胺、i二甲苯胺、i硝基苯、i二硝基苯、i三硝基甲苯、i硝基苯胺、i硝基条胺、i硝基氯苯、i硝基氯甲苯)、i氧化偶氮苯、i敌敌畏、i乐果、i对硫磷、i有机氯农药、i杀虫脒、i拟除虫菊酯、i敌稗、i五氯苯酚、i抗枯灵、i甲胺磷、i可杀得、i双效灵、i邻甲苯胺。

2)引起职业性急性中毒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毒物

①芳香族氨基硝基化合物

苯胺类:i苯胺、i苯二胺、i甲基苯胺、i二甲基苯胺、i乙基苯胺、i甲氧基苯胺、i乙氧基苯胺、i甲基乙基苯胺、i丙酞苯胺、i二氨基苯胺、i对氯苯胺、i邻氯甲苯胺、i对溴苯胺、i硝基苯胺、i对硝基苯胺、i硝基甲苯胺、i甲基四硝基苯胺、i对硝基邻甲苯胺。

苯基羟胺类:i苯基羟胺、i氯苯基羟胺。

萘胺类:i硝基萘胺。

硝基苯类:i硝基苯、i硝基甲苯、i二硝基甲苯、i二硝基苯、i三硝基甲苯、i亚硝基苯、i间氨基硝基甲苯、i邻硝基氯苯、i对硝基氯苯、i硝基氯苯、i间氯硝基苯、i二硝基氯苯、i对氨基苯丙酮。

苯酚类:i对氨基酚、i甲基氨基酚、i二甲基氨基苯酚、i焦榕酚。

苯肼类:i苯肼。

②农药:i杀虫脒(氯苯脒)、i蝗铃畏(对氯邻甲苯二甲基硫脲)、i敌稗(N-3,l4二氯苯基丙酰胺)、i除草醚(2,l十二氯苯基一个硝基苯基醚)、i灭草灵。

③其他:i氮氧化物、i亚硝酸盐、i硝酸盐、i亚硝酸乙酯、i氯酸盐、i亚氯酸盐。

(3)引起中毒性硫血红蛋白血症的毒物:i代森锌(乙撑双二硫代氨基甲酸类)、i乙酰苯胺等。

(4)引起中毒性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毒物:i苯、i四氯化碳、i三氧化二砷。

(5)引起中毒性粒细胞缺乏症的毒物:i氮芥、i噻替哌等。

(6)引起中毒性血管性紫厚的毒物:i金、i汞、i铋、i二二三、i有机磷酸酯类、i军用毒气(路易气等)。

(7)引起中毒性血小板减少症的毒物:i苯、i铅、i砷、i碘化物、i三硝基甲苯、i苯砷化合物、i四氯化碳、i二二三、i六六六、i金制剂、i乙醇等。

(8)引起中毒性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毒物:i聚乙烯吡烷、i氰化钾、i碘乙酸、i甲基硝酸汞、i对位氯汞苯甲酸等。

(9)引起中毒性凝血酶原合成障碍的毒物:i敌鼠、i杀鼠灵、i克灭鼠等。

(10)引起中毒性播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毒物

各种化学毒物重度急性中毒并发成人型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i急性溶血、i肝或肾严重损害等,l可发生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

(11)符合/(1)含义的其他毒物。

2.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任何职业情况下接触本标准附录AI所列的血液毒物而发生的急性(含亚急性)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

3.诊断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l除根据职业接触史、i现场调查及监测数据、i临床表现外,l应特别注重血液学的实验室检查。检查项目除常规检查外,l可根据血液疾病的临床类型及鉴别诊断的需要来确定。

4.血中高铁血红蛋白分光光度测定法见GBZ46。

其他血液学检查特别是中毒性播散性血管内凝血的实验室检查的方法及正常值可参考国内最新版本的实用内科学和临床血液学专著。

5.血浆置换和透析疗法是目前抢救急性重度中毒性溶血的关键措施,l应尽早使用。

中毒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应及早使用美蓝和维生素C。

中毒性硫血红蛋白血症应对症治疗,l美蓝和维生素C无效。

中毒性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i中毒性粒细胞缺乏症和中毒性血管性紫癜,l中毒性血小板减少症、i中毒性血小板功能异常、i中毒性凝血酶原合成障碍及中毒性播散性血管内凝血等出凝血机制障碍的治疗按内科治疗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