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

GBZ54—2002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主要是由于工作中眼部直接接触碱性、i酸性或其他化学物的气体、i液体或固体所致眼组织的腐蚀破坏性损害。

诊断与分级标准

1.化学性结膜角膜炎

有明显的眼部刺激症状:i眼痛、i灼热感或异物感、i流泪、i眼睑痉挛、i结膜充血、i角膜上皮脱落等。荧光素染色有散在的点状着色。裂隙灯下观察以睑裂部位最为明显。

2.轻度化学性眼灼伤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l可诊断为轻度化学性眼灼伤:i

a)眼睑皮肤或睑缘充血、i水肿和水疱,l无后遗症。

b)结膜充血、i出血、i水肿。

c)荧光素染色裂隙灯下观察可见角膜上皮有弥漫性点状或片状脱落,l角膜实质浅层水肿混浊。角膜缘无缺血或缺血<1/4。

3.中度化学性眼灼伤

除有上述b、ic两项外,l并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l可诊断为中度化学性眼灼伤:i

a)出现结膜坏死,l修复期出现睑球粘连。

b)角膜实质深层水肿混浊,l角膜缘缺血l/4~1/2。

4.重度化学性眼灼伤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l可诊断为重度化学性眼灼伤:i

a)眼睑皮肤、i肌肉和(或)睑板溃疡,l修复期出现瘢痕性睑外翻、i睑裂闭合不全。

b)巩膜坏死,l角膜全层混浊呈瓷白色,l甚至穿孔,l角膜缘缺血>1/2。

i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1.本标准只适用于工作中化学物直接刺激、i溅入眼部或意外事故所致眼化学性损伤。不适用于眼部以外接触化学物所致的急、i慢性中毒性眼病。

2.非职业接触化学物所致的眼伤也可参照本标淮执行。

3.发生眼灼伤后现场即刻处理是决定预后的关键措施,l应立即、i就近以生理盐水或清洁水彻底冲洗结膜囊.其用量为每只眼至少500ml,l中洗时间一般为5~101min。

4.劳动能力鉴定中有关中度及重度眼灼伤,l应视灼伤后并发症或后遗症的严重程度及对视功能损害情况分别不同病例.全面具体分析,l酌情处理。

5.致眼灼伤化学物以酸、i碱为主,l也可见于其他各种化学物(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