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102—2002诊断及分度标准1.诊断
放射损伤及其严重程度可参照GBZl04进行诊断,l合并以下一种或多种损伤者,l可诊断为放冲复合伤。
(1)复合听器伤时,l发生耳鸣、i耳痛、i听力障碍,l外耳道流出浆液或血性液,l耳镜检查可见鼓膜穿孔、i出血等。
(2)复合胸部伤时,l如有肺脏损伤,l会出现胸痛、i咳嗽、i咳血性泡沫痰及呼吸困难。X线检查:i有肺出血时,l肺野内呈片状阴影;有胸腔积血时,l肺野下部可见上缘呈弧形的阴影;有气胸时,l显示伤侧胸腔积气,l肺脏被压缩,l纵隔偏向健侧。有心脏损伤时,l会出现心前区痛、i胸闷、i憋气感和出冷汗,l心电图检查显示心肌损害。
(3)复合腹部伤时,l发生腹痛、i压痛、i腹肌紧张、i肠鸣音减弱或消失及气腹等。重者可有烦躁不安、i口渴、i舌干、i脸色苍白、i心动过速、i血压下降等出血性休克的表现。腹腔穿刺、i腹腔灌洗、iX线检查、iB型超声检查等都有确定诊断的意义。
(4)复合骨折时,l有伤处疼痛、i出血、i肿胀及活动障碍,lX线检查可获明确诊断。
(5)复合闭合性颅脑伤时,l有脑震荡、i脑挫伤、i脑受压(颅内血肿等)等临床表现。
(6)复合肢体挤压伤时,l伤肢显著肿胀,l变实而少弹性,l麻木或瘫痪,l远端动脉搏动减弱或消失,l可出现低血容量休克和肌红蛋白尿等。
(7)复合软组织伤时,l可有挫伤、i撕裂伤及飞射物、i碎玻片所致损伤等的临床表现。
(8)复合眼损伤时,l可有相应的眼部临床表现。
2.伤情分度标准
(1)轻度放射损伤复合轻度冲击伤为轻度放冲复合伤。
(2)中度放射损伤复合轻度冲击伤为中度放冲复合伤。
(3)重度放射损伤复合轻度冲击伤,l或中度放射损伤复合中度冲击伤,l一般为重度放冲复合伤。
(4)极重度放射损伤复合各度冲击伤,l或重度放射损伤复合中、i重度冲击伤为极重度放冲复合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