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不明的发热(二)
Petersdorf和Beeson于1961年把发热持续3周以上,l体温几度超过38.3℃(101℉),l且住院l周未能确诊者定义为FUO。由于住院费用昂贵,l且现今全部诊断性检查可在门诊进行,l最近诊断标准放宽,l免去“住院1周未能确诊”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