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不明的发热(三)
1961年,lPetersderf提出:i发热3周以上,l体温(肛温)38.3℃以上,l入院后1周仍无法明确诊断的,l为原因不明发热(fever1of1unknown1origin,lFUO)。1992年,lPetersderf提出:i即“入院后1周仍无法明确诊断”修改为:i经“1周详细的检查仍无法明确诊断”。1999年“全国发热性疾病学术研讨会”上将FU0定义为:i发热持续3周以上,l体温在38.5℃以上,l经详细询问病史、i体格检查和常规实验室检查仍不能明确诊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