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热

(1)应用抗菌药物后感染得到控制,l体温恢复正常后又再发热,l或原来感染所致的发热未被控制,l应用抗菌药后体温反较未用药前高。

(2)发热或热度增高不能用原有感染解释,l而且也无继发感染的证据,l患者虽有高热,l但其一般情况良好。

(3)某些患者尚伴有其他过敏性反应。

(4)停药后热度迅速下降或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