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质疏松症(四)

欧洲骨病和骨质疏松基金会

美国国家骨质疏松基金会11WHO

本标准由JohnA.K.提出(作者为WHO骨代谢病合作中心主任)而被以上3个组织在1994年接受。

正常:i骨密度或骨矿含量不低于同性别骨量峰值减1~2.5个标准差值之间。

骨质疏松:i骨密度或骨矿含量低于同性别骨量峰值减2.5个标准差值之间。

重度骨质疏松:i骨密度或骨矿含量在同性别骨量峰值减2.5标准差值之间,l并伴1个或多个部位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