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疲劳综合征(三)

日本CFS研究班

日本CFS研究班在CDC标准基础上,l提出了日本的CFS诊断标准如下:i

(1)AⅠ:i6个月以上的疲劳感。

(2)AⅡ:i除外其他疾病。

(3)BⅠ:i①低热;②咽痛;⑧淋巴结肿大;④肌力低下;⑤肌肉痛;⑥劳动后疲劳感;⑦头痛;⑧关节痛;⑨精神神经症状;⑩睡眠障碍;(11)突然发病。

(4)BⅡ:i①低热;②非渗出性咽炎;③淋巴结肿大。

CFS:iAⅠ+AⅡ+BⅠ中8项以上或AⅠ+AⅡ+BⅠ中6项以上+BⅡ中2项以上。

疑诊CFS病例:iAⅠ+AⅡ,l但B项数目不足者。

感染后CFS:i病前有明确感染史的C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