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肌痛综合征(二)

自20世纪70年代Smythe和Moldofsky首次提出FS诊断标准以来,l相继有许多诊断标准问世,l但这些标准在方法学和内容上都不尽相同,l从而给流行病学及临床研究带来一些困难。为此国外学者通过多中心协作,l在以往标准的基础上,l研究了大量病人的临床症状及压痛点,l从中筛选出最有鉴别意义的一个临床症状及18个压痛点,l提出了1990年FS的分类标准:i

1.持续3个月以上的全身性疼痛。

定义:i下列部位同时疼痛时才认为是全身性疼痛:i身体的左右侧痛,l腰的上下部痛及中轴骨骼痛(颈椎或前胸或胸椎或下背部)。

2.用拇指按压(按压力约为4kg)18个压痛点中至少有11个疼痛。

定义:i这l8个(9对)压痛点部位是:i枕骨下肌肉附着处;斜方肌上缘中心;第5至第7颈椎横突间隙的前面;岗上肌起始部;肩胛棘上方近内侧缘;肱骨外上髁远端2cm处;第2肋骨与软骨交界处,l恰在交界处外侧上缘;臀外上象限,l臀肌前皱襞处;大粗隆后方,l膝内侧脂肪垫关节折皱线的近侧。

同时满足上述2条者,l可诊为纤维肌痛综合征。

引自

Smythe1HA,lMoldofsky1H.1977.Two1contributions1to1un-derstanding1of1the“fibrositis”Syndrome[J].Bull1Rheum1Dis,l28:i928

Wolfe1F1et1al.1990.The1american1college1of1rheumatology119901criteria1for1the1classification1of1fibromyalgia[J].1Report1of1the1Multicenter1Criteria1Committee.Arthritis1Rheum.3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