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e(1986)拟定的NMS诊断标准为完全符合以下3项:i
(1)不明原因的高热,l口腔温度至少37.5℃。
(2)至少有下列锥体外系副反应中的两项:i铅管样肌强直、i齿轮样肌张力增高、i流涎、i动眼危象、i后屈性痉挛性斜颈、i角弓反张、i牙关紧闭、i言语困难、i舞蹈样动作、i运动不能、i慌张步态及躯干呈屈曲或伸展的姿势。
(3)至少有下列自主神经功能紊乱体征中的2项:i高血压(≥基础舒张压20mmHg)呼吸急促(≥25次/分)、i脉搏加快(≥基础脉搏30次/分)、i大汗淋漓及大小便失禁。在回顾性诊断时,l若上述3项中缺少1项,l但符合2项且有下列特殊症状之一:i意识混乱或谵妄、i缄默、i木僵或昏迷、i白细胞总数升高(>15×109个/L)及肌酸磷酸激酶(CPK)>300U/ml,l则列为“可能”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