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骨质疏松症:附录

(一)骨质疏松症(osteoporosis1OP)的定义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是以骨量减少、i骨组织显微结构退化(松质骨骨小梁变细、i断裂、i数量减少;皮质骨多孔、i变薄)为特征,l以致骨的脆性增高及骨折危险性增加的一种全身骨病(A1systemic1skeletal1disease1characterized1by1low1bone1mass1and1microbar-chitectural1deterioration1of1bone1tissue.with1a1con-sequent1increase1in1bone1fragility1and1susceptibility1to1fracture1risk)。

对OP定义的理解和认识:i

1.骨量减少11应包括骨矿物质和其基质等比例的减少。

2.骨微结构退变11由于骨组织吸收和形成失衡等原因所致,l表现为骨小梁结构消失、i变细和断裂。

3.骨的脆性增高、i骨力学强度下降、i骨折危险性增加,l对载荷承受能力降低而易于发生微细骨折或完全骨折。可悄然发生腰椎压迫性骨折,l倒地性的桡骨远端、i股骨近端和肱骨上端骨折。

(二)用百分率法诊断骨质疏松的理由

1.用SD表示的诊断标准适合于腰椎,l判定腰椎以外的部位可参照腰椎执行(如桡骨、i第二掌骨、i股骨颈、i跟骨)。

2.用百分率法表示比用SD表示容易理解,l而且使用简便。

(三)骨质疏松的分类

第一类11原发性骨质疏松

Ⅰ型:i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Ⅱ型:i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第二类11继发性骨质疏松症

A.内分泌性疾病

B.骨髓增生性疾病

C.药物性骨量减少

D.营养缺乏性疾病

E.慢性疾病(明显的实质器官疾病,l结缔组织疾病)

F.先天性疾病

G.失用性骨丢失

H.其他能引起骨质疏松的疾病和因素

第三类11特发性骨质疏松症

(四)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鉴别诊断

1.继发性骨质疏松症。

2.其他非骨质疏松性骨量减低、i骨软化。

(五)统一技术方法

参加诊断标准研究骨密度调查的单位应统一技术方法:i

1.统一设计问卷和查体表。

2.精确度由拥有仪器的单位,l每日晨作一次体模的BMD。连续5日求CV(变异系数)。

3.以统一的体模标定仪器的准确度,l达不到者乘以一个系数校正。

4.骨折阈值统一资料分析(各单位的片子集中使用后归还)。

5.测量方法标准化和排除不利因素。

(1)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参与测量骨密度:i脊柱侧弯畸形、i驼背、i脊椎手术、i脊椎唇变增生、i脊椎外伤性压缩性骨折、i全身实质器官明显疾病(含内分泌疾病)。

(2)凡参与诊断标准测量骨密度者,l应测量腰椎和股骨颈两个部位。测量股骨颈除按要求固定测量外.为保证股骨内旋15度,l还应在该足外侧加沙袋压迫。

(六)今后的展望

这两次会议就原发性骨质疏松诊断标准,l很多学者进行了多方面的深入讨论,l但要形成一个普遍的、i统一的、i有指导意义的、i科学的和便于操作的诊断标准,l还需全国骨质疏松学术界的同仁共同努力。应分别建立不同测量机器(如US、iDEXA、iQCT、ipQCT、ipDEXA、iSPA等)的正常值。在数据统计处理中,l应以5岁为一个年龄组,l防止因10岁一组造成年龄组过大,l数据过于分散的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