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箭毒碱 | 奎尼丁
【严重性分级】
Ⅱ(谨慎)
【相互作用】
奎尼丁与筒箭毒碱同时使用,l会加强筒箭毒碱的神经肌肉效应,l可能导致呼吸衰竭和呼吸暂停。需严密监测病人,l并用静脉推注新斯的明(1~3mg)和阿托品(0.6~1.21mg)解救中毒,l此两种药物不可用于琥珀胆碱中毒。加拉碘胺与奎尼丁可有类似反应。筒箭毒碱与其他金鸡纳属生物碱也可有类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