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激素

【适应证】

①各种原因引起的生长激素缺乏性侏儒,l包括垂体病变及下丘脑病变所致者。②儿童其他原因引起的矮小症.如特纳综合征,l小于胎龄儿等。③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i儿童特发性矮小等一些国家也已批准使用。④烧伤、i儿童慢性肾衰等。

【药理】

(1)药效学:i生长激素作用于长骨结缔组织,l使身高增加,l肌细胞数量增多,l体积增大,l使内脏增大,l可兴奋红细胞生成素而使红细胞数量增加。生长激素对代谢有广泛影响,l有促进蛋白质的合成,l使氮潴留;有拮抗胰岛素的作用,l影响糖代谢,l使糖耐量减弱,l甚而引起糖尿病;可促进脂质分解,l体内脂肪贮存量减少,l使血浆游离脂肪酸、i胆固醇及甘油三酯增加;还可使体内钠、i钾、i磷潴留。本品促进生长和蛋白同化等作用是通过生长介素(IGF-Ⅰ)介导的,l后者在生长激素刺激下主要由肝脏产生。

(2)药动学:i静脉注射后,lt1/220~30分钟,l皮下或肌内注射,l血清浓度以t1/23~5小时的速度下降,l故作用时间较长,l皮下及肌内注射两者生物利用度相仿,l皮下注射血药峰浓度稍高于肌内注射,l但出现时间较迟。注射剂量约90%在肝脏代谢,l仅约0.1%以原型由胆道、i肾脏排泄。

【不良反应】

(1)较多见的不良反应有:i鼻炎、i发热、i头痛、i喉炎、i咳嗽、i中耳炎、i支气管炎或其他感染等。

(2)少数患者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以血T4水平降低最多见,l在原有轻度甲状腺功能减退者更易发生。

(3)少数病人可有注射部位疼痛、i肿胀。

(4)偶有用药病人出现暂时性轻至中度水肿(面部及周围性水肿),l大多出现在治疗早期。

(5)髋、i膝关节疼痛,l惊厥等,l均极为罕见。

(6)过敏反应,l表现为皮疹、i瘙痒,l近年使用的制剂很少见到。

【禁忌证】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有促进肿瘤生长的作用,l患肿瘤或两年内有恶性肿瘤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有促进肿瘤生长的作用,l矮小儿童用药前应除外鞍区占位病变。成人使用本品前应排除肿瘤可能性,l有报告认为结肠癌发生率增高。

(2)糖尿病患者及有糖尿病倾向者慎用,l并应定期复查血糖。本品可能致甲状腺功能减退,l甲状腺功能减退时影响促生长的作用。

(3)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l缺乏临床经验。

(4)治疗期需监测以下实验室指标:i①血糖、i尿糖:i糖耐量试验;②甲状腺功能测定,l一旦出现血清T4浓度下降,l应密切观察,l必要时加用甲状腺素以纠正甲状腺功能减退;③在促生长治疗时需定期观察骨龄相。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糖皮质类固醇合用,l其促生长效能可被抑制。

(2)蛋白同化类固醇、i雄激素、i雌激素或甲状腺素与生长激素同用时,l均有加速骨骺提前闭合的危险,l应慎重考虑。

【给药说明】

(1)人垂体中提取的生长激素禁止使用,l目前生长激素制剂都是由重组DNA技术生产的,l按宿主细胞的不同分为真核细胞(哺乳动物细胞)源性重组技术和原核细胞(大肠杆菌)源性重组技术两类,l前者方法生产的生长激素,l与天然的人垂体生长激素完全一致。

(2)正常人夜间分泌生长激素较日间多,l儿童则入睡后1小时左右分泌峰更明显,l在晚间睡前注射更符合生理性、i疗效好。

(3)为促进身高增长使用时,l如长骨的骨骺已闭合,l则不再有身高增长,l长期使用后身高增长速率减慢。特纳综合征、i小于胎龄儿等生长激素不缺乏的矮小儿童,l用药后增高效果不及生长激素缺乏者,l如果治疗6个月生长速率增加不明显应停用。

(4)对GH缺乏的成年人,l尤其是60岁以上高龄患者,l长期治疗的影响还不太明确。老年人肿瘤的自然发生率较高,l使用生长激素时更需注意。

【用法与用量】

(1)生长激素缺乏的矮小儿童:i按体重0.1U/kg,l每天晚间睡前皮下注射。

(2)特纳综合征、i小于胎龄儿矮小儿童:i按体重0.1~0.15U/kg,l每晚睡前皮下注射。

(3)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按体重0.018~0.036U/kg,l每日睡前皮下注射。

【制剂与规格】

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i(1)2.5U;(2)4.0U;(3)10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