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庆大霉素【基】

【适应证】

①本品适用于敏感铜绿假单胞菌、i变形杆菌(吲哚阳性和阴性)属、i大肠埃希菌、i克雷伯菌属、i肠杆菌属、i沙雷菌属、i柠檬酸杆菌属以及葡萄球菌属(不包括耐甲氧西林菌株)所致的严重感染;临床上本品常与β内酰胺类或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本品与青霉素G(或氨苄西林)联合可用于治疗肠球菌属感染;②本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或葡萄球菌属所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脑膜炎、i脑室炎)时,l可同时用本品鞘内注射作为辅助治疗;③本品不适用于单纯性尿路感染初治,l除非病原菌对其他毒性较低的抗菌药物不敏感,l本品对链球菌属中的多数菌种(尤其D组)、i肺炎链球菌和厌氧菌(如拟杆菌属或梭状芽胞杆菌属)无效;④本品口服可用于肠道感染或结肠手术前准备,l也可用本品肌注合并克林霉素或甲硝唑以减少结肠手术后感染率。

【药理】

(1)药效学:i参阅氨基糖苷类概述部分。

(2)药动学:i肌注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局部冲洗或局部应用后亦可经身体表面吸收一定量。吸收后主要分布于细胞外液,l其中5%~15%再分布到组织中,l在肾皮质细胞中积蓄,l本品可穿过胎盘。分布容积为0.2~0.25L/kg(0.06~0.63L/kg)。尿液中药物浓度高。支气管分泌物、i脑脊液、i蛛网膜下隙、i眼组织以及房水中含药量少。蛋白结合率低。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后30~60分钟,l成人一次肌注1mg/kg后Cmax为4mg/L,1成人一次静滴80mg,lCmax可达4~6mg/L,l婴儿单次给药2.5mg/kg后Cmax可达3~6mg/L;发热或大面积烧伤患者,l血药浓度可能有所降低。t1/2成人为2~3小时,l肾功能衰竭者40~50小时。发热、i贫血、i严重烧伤患者或合用羧苄西林钠的患者t1/2可能缩短;但在妇科、i外科及烧伤的不同患者间有很大差异。小儿t1/2为5~11.5小时,l体重轻者的t1/2较长。

本品在体内不代谢,l经肾小球滤过排出,l尿中浓度可超过100mg/L,l24小时内排出50%~93%。新生儿出生3天以内者,l给药12小时内排出10%;新生儿出生5~40天者给药12小时内排出40%。血液透析与腹膜透析可从血液中清除相当药量,l使t1/2显著缩短。

【不良反应】

(1)耳毒性:i本品的耳毒性表现为对耳前庭影响较大,l对耳蜗的损害相对较小。应用本品后可发生头昏、i眩晕、i耳鸣、i麻木、i共济失调等。患者原有肾功能损害是耳毒性发生的重要诱发因素。应用本品后少数患者的听力损害可进展至耳聋,l听力损害初期可为耳鸣及高频听力减退,l如及早发现,l及时停药,l听力损害尚可能减轻,l但如继续用药,l则可能导致损害的进行性加重。

(2)肾毒性:i应用本品后少数患者出现肾毒性。初期表现为尿液中出现管型、i蛋白尿及红细胞等,l尿量增多或减少。如早期发现,l及时停药,l大多可逆,l但如继续用药,l则肾功能损害加重,l可发展至肾功能衰竭。

(3)神经肌肉阻滞作用:i本品可对神经肌肉接头有阻滞作用,l偶可致呼吸抑制。

(4)变态反应:i少见,l偶可出现皮肤瘙痒、i荨麻疹等。

【禁忌证】

对庆大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应用疗程超过14日的安全性未确立,l因此治疗疗程一般不宜大于2周,l以减少耳、i肾毒性的发生。

(2)耳、i肾毒性:i在原有肾功能不全,l或肾功能正常者使用剂量过大,l疗程长者易发生前庭或听力损害,l也易出现肾毒性。

(3)在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尿常规、i血尿素氮、i血肌酐,l注意患者听力变化或听力损害先兆(耳鸣、i耳饱满感、i高频听力损害),l有条件者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4)避免联合应用肾、i耳毒性药物及强利尿剂。如氨基糖苷类与注射用第一代头孢菌素类合用时可能加重肾毒性。

(5)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不可快速静脉推注或滴注给药,l以避免神经肌肉接头阻滞作用的发生,l引起呼吸抑制。局部使用该类药物较大剂量时亦可发生上述不良反应,l需加以注意。避免与神经肌肉阻滞剂合用。

(6)庆大霉素滴耳液局部应用亦可致耳毒性的发生,l避免该药耳部滴用。

(7)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用于孕妇,l可能致胎儿第8对脑神经损害,l孕妇宜避免应用,l确有指征应用时,l必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调整给药方案使用。哺乳期妇女使用该类药物时应暂停授乳。

(8)早产儿、i新生儿、i婴幼儿应尽量避免用氨基糖苷类,l临床有明确指征需应用时,l则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l调整给药方案个体化给药。

(9)肾功能减退者宜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l有指征应用时需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用药,l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老年患者常有生理性肾功能减退,l参照上述肾功能减退者情况用药。

(10)氨基糖苷类不可用于眼内或结膜下给药,l因可能引起黄斑坏死。

(11)氨基糖苷类可能加重重症肌无力、i帕金森病患者的症状,l需慎用该类药物。

(12)庆大霉素注射剂含亚硫酸钠,l在某些敏感人群中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

(13)逾量处理:i本品无特异性对抗剂,l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l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可帮助庆大霉素从血循中清除。新生儿也可考虑换血疗法。

【药物相互作用】

参阅硫酸链霉素。

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l因此需联合应用上述抗生素时必须分瓶滴注。同样,l庆大霉素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给药说明】

(1)应监测血药浓度,l尤其在新生儿、i老年和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庆大霉素的有效治疗浓度范围为4~10mg/L。应避免高峰血药浓度持续在12mg/L以上和谷浓度超过2mg/L。但外科、i妇科、i产科或烧伤患者由于个体差异较大,l按计算剂量可能低于最小常用量或超过最大常用量。接受庆大霉素鞘内注射者应同时监测脑脊液内药物浓度。

(2)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l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参见表10-7)。

(3)给予首次冲击剂量(2mg/kg)后,l有肾功能不全、i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的患者所用维持量应酌减,l参阅氨基糖苷类概述部分。

(4)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分,l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5)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6)本品不宜用于皮下注射。

(7)无防腐剂的庆大霉素制剂可用于硬脑膜下给药,l或经植入贮液囊输入。本品亦可用于气溶吸入。

(8)大量研究显示一日一次的给药方案可安全地用于肾功能正常的成人、i儿童患者;但本方案不宜用于孕妇、i感染性心内膜炎、i革兰阴性杆菌脑膜炎、i骨髓炎、i肾功能减退、i大面积烧伤及肺囊性纤维化等患者。

【用法与用量】

(1)成人:i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l①常用量 一次80mg(8万U),l一日2~3次,l间隔8小时。或1~1.7mg/kg(以庆大霉素计,l下同),l每8小时1次;共7~14日。也可采用一日剂量一次给药的方法。②单纯性尿路感染,l体重低于60kg的成人,l3mg/kg,l一日1次;体重超过60kg者160mg,l一日1次;或1.5mg/kg,l每12小时1次。

(2)儿童剂量,l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i2~2.5mg/kg,l每8小时1次,l共7~141日。疗程中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3)血液透析后,l可根据感染严重程度,l成人按体重补给一次剂量1~1.7mg/kg;儿童补给2~2.5mg/kg。鞘内或脑室内注射成人每次4~8mg,l每2~3日1次。

(4)药液配制:i①静脉:i将每次剂量加入50~200ml二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液中,l使药物浓度不超过1g/L(盐基)(相当于0.1%的溶液)。该药液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入,l以免发生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儿科患者的药液量应相应减少。②鞘内(药液浓度2g/L):i有时用于脑手术后或脑外伤后脑膜炎患者。每次剂量须抽入5ml或10ml的无菌针筒内。进行腰椎穿刺术后,l先留取脑脊液标本送实验室检查,l再将装有庆大霉素的针筒连接腰椎穿刺针,l使相当量的脑脊液流人针筒内,l边抽边推,l然后将针筒内的全部药液于3~5分钟内缓缓注入,l注入时使腰椎穿刺针略微向上倾斜。如脑脊液呈脓性而不易流出时,l庆大霉素亦可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由于庆大霉素溶液中不加防腐剂,l因此剩余药液应即丢弃。

【制剂与规格】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按庆大霉素计):i(1)1ml:i20mg(2万U);(2)1ml:i40mg(4万U);(3)2ml:i80mg(8万U)。

注释i2009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仅限于注射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