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四环素

【适应证】

①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可应用于下列疾病:i立克次体病,l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i地方性斑疹伤寒、i洛矶山热、i恙虫病和Q热;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l包括鹦鹉热、i性病淋巴肉芽肿、i非特异性尿道炎、i输卵管炎、i宫颈炎及沙眼;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②亦可应用于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的破伤风、i气性坏疽、i雅司、i梅毒、i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患者。③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l仅在病原菌对此类药物呈现敏感时,l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例如可选用于敏感的金葡菌、i肺炎链球菌、i化脓性链球菌、i淋病奈瑟球菌、i脑膜炎奈瑟球菌、i大肠埃希菌、i产气肠杆菌、i志贺菌属、i耶尔森菌、i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i放线菌等所致的呼吸道、i胆道、i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痤疮治疗。然而由于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毒性反应,l遇有上述敏感菌所致感染时,l必须权衡其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药理】

(1)药效学:i四环素类具有广谱抗病原微生物作用,l为抑菌剂,l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其作用机制在于药物能特异性地与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l阻止氨基酰~tRNA在该位置上的联结,l从而抑制肽链的增长和影响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

(2)药动学:i本品口服后可吸收但不完全,l约可吸收口服量的30%~70%(其盐酸盐约可吸收60%~70%,l四环素碱仅可吸收30%~40%);口服吸收受金属离子影响,l后者与药物形成络合物使吸收减少;进食后服药的血药浓度较空腹服用者约降低一半。单次口服250mg后,lCmax为2~4mg/L,l多次口服250mg或500mg(每6小时服药1次)后,lCss分别为1~3mg/L和1.5~5mg/L。单次静脉给药500mg后,lCmax可达15~20mg/L,l1~2小时后降至4~10mg/L,l12小时尚有1~3mg/L。

吸收后广泛分布于全身组织和体液,l易渗入胸水、i腹水、i胎儿循环,l但不易透过血脑屏障,l脑膜有炎症时脑脊液中药物浓度约为血浓度的10%~25%,l但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本品易与新生的骨和牙齿等组织结合,l在肝、i脾和其他生长迅速的组织如肿瘤等部位浓集。分布容积为1.3~1.6L/kg;血浆蛋白结合率为55%~70%;肾功能正常者t1/2为6~11小时,l无尿患者可达57~108小时。

主要自肾小球滤过排出体外,l给药后24小时内可排出给药量的60%,l其不吸收部分自粪便中以原形排泄。口服及注射给药后均有少量药物自胆汁分泌至肠道排出。四环素类可分泌至乳汁,l乳汁中药物浓度可达血浓度的60%~80%。可自血液透析缓慢清除,l约可清除给药量的10%~15%。

【不良反应】

(1)四环素类药物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l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l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l并可致骨发育不良。

(2)口服四环素类药物可引起胃肠道症状,l如恶心、i呕吐、i上腹不适、i腹胀、i腹泻等。口服量每次不宜大于0.5g,l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3)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l导致维生素缺乏、i真菌繁殖、i出现口干、i咽痛、i口角炎、i舌炎、i舌苔色暗或变色等。

(4)二重感染。长期应用四环素类可诱发耐药金葡菌、i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的消化道、i呼吸道和尿路感染,l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5)肝脏损害。四环素可致肝毒性,l通常为肝脂肪变性,l在妊娠期妇女、i接受高剂量静脉给药者、i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l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l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

(6)过敏反应较青霉素类少见。可引起药物热或皮疹,l后者可表现为荨麻疹、i多形红斑、i湿疹样红斑等,l也可诱致光感性皮炎。四环素类所致的过敏性休克、i哮喘、i紫癜等亦偶有发生。

(7)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l可表现为头痛、i呕吐、i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8)四环素静脉应用时,l局部可产生疼痛等刺激症状,l严重者发生血栓性静脉炎。

【禁忌证】

(1)对四环素或四环素类任何一种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本品。

(2)肾盂肾炎伴肾功能减退的妊娠妇女静脉滴注四环素应属禁忌。

【注意事项】

(1)四环素类药物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l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中,l引起胎儿牙齿变色,l牙釉质再生不良,l以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l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l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使用。妊娠期间患者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l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l如必须应用时静脉滴注盐酸四环素每日量以1g为宜,l不应大于1.5g,l其血药浓度应保持在15mg/L以下。

(2)四环素类药物可自乳汁分泌,l乳汁中浓度较高,l虽然四环素类可与乳汁中的钙形成不溶性的络合物,l吸收甚少,l但由于该类药物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l牙釉质发育不良和抑制婴儿骨骼的发育生长,l因此哺乳期妇女应避免应用,l或停止授乳。

(3)8岁以下小儿应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致恒齿黄染、i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l因此在婴儿和儿童中应避免使用该类药物。

(4)对诊断的干扰:i①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l由于四环素类对荧光的干扰,l可使测定结果偏高;②四环素类可使碱性磷酸酶、i血尿素氮、i血清淀粉酶、i血清胆红素、i血清氨基转移酶(AST、iALT)的测定值升高。

(5)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i①由于四环素类可致肝损害,l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②由于四环素类可加重氮质血症,l已有肾功能损害者避免用四环素,l可慎用多西环素或米诺环素。③8岁以下少儿应避免使用四环素。

(6)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肝、i肾功能。

(7)肾功能损害患者应避免应用四环素类药物,l慎用多西环素和米诺环素。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等合用时,l由于胃内pH值增高,l可使四环素类的吸收减少、i活性降低,l故在服用四环素类药物后1~3小时内不应服用制酸药。

(2)与葡萄糖酸钙、i乳酸钙及含镁缓泻药等各种含钙、i镁、i铁离子的药物合用时,l四环素类药物可与其中的金属离子形成不溶性络合物,l使药物吸收减少。

(3)与全麻药甲氧氟烷合用时可增强其肾毒性。

(4)与强刹尿药如呋塞米等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肾功能损害。

(5)与其他具有肝毒性的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肝损害。

(6)降血脂药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与四环素类合用时,l可影响四环素类的吸收,l有指征合用时,l须间隔数小时方可服用另一类药物。

(7)避孕药,l口服含雌激素类避孕药与四环素类同时应用,l可降低避孕药的效果,l以及增加经期外出血。

【给药说明】

(1)口服四环素类时,l应饮用足量(约240m1)水,l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

(2)由于较长时间静脉给药有发生血栓性静脉炎的可能,l故应在病情许可时尽早改为口服给药。

(3)四环素类的大多数品种宜空腹服药,l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l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l但多西环素和米诺环素例外。

【用法与用量】

(1)口服给药:i①成人常用量:i每次0.25~0.5g,l每6小时1次;或每次0.5~1.0g,l每12小时1次。②治疗布鲁菌病:i0.5g,l每6小时1次,l疗程3周,l第1~2周同用链霉素1g肌注,l每日1次。③梅毒:i0.5g,l每6小时1次,l疗程15日(早期梅毒)或30日(晚期梅毒)。④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尿道炎、i宫颈炎或直肠感染:i0.5g,l每日14次,l疗程至少7日。⑤中、i重度痤疮患者的辅助治疗:i初予以每日0.5~2g,l分次服用,l当病情改善时(通常在3周后),l剂量应逐渐减至维持量,l每日0.125~1.0g。⑥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i每次6.25~12.5mg/kg,l每6小时1次。

(2)静脉滴注:i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一日1g,l分1~2次稀释后静脉滴注。

【制剂与规格】

盐酸四环素片:i(1)0.125g;(2)0.25g。

盐酸四环素胶囊:i0.25g。

注射用盐酸四环素:i(1)0.125g; (2)0.25g;(3)0.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