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①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下列感染的替代选用药:i溶血性链球菌、i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i急性咽炎、i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i蜂窝组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i炭疽、i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也可用于风湿热的预防。②军团菌病。③肺炎支原体肺炎及其他支原体感染。④肺炎衣原体感染及其他衣原体感染。⑤化脓性链球菌、i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⑥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⑦空肠弯曲菌肠炎。⑧百日咳。⑨敏感菌所致的眼、i皮肤感染。上述某些感染如军团菌病、i支原体肺炎、i空肠弯曲菌肠炎等,l红霉素为首选药物。
【药理】
(1)药效学:i红霉素属大环内酯类,l对葡萄球菌属(包括产酶菌株)、i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有强大抗菌活性。奈瑟菌属、i百日咳杆菌等也对本品敏感,l流感嗜血杆菌呈中度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有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i胎儿弯曲菌、i某些螺旋体、i肺炎支原体、i溶脲脲原体、i立克次体属、i衣原体属和溶组织阿米巴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l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有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l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l阻断了转肽作用和信使核糖核酸(t-RNA)的位移,l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红霉素仅对分裂活跃的细菌有效。
近来报道它尚有促进胃肠运动的作用(参阅消化系统用药章)。
(2)药动学:i口服后红霉素不同盐类的生物利用度约30%~65%。口服200~250mg,ltmax为2~3小时,lCmax一般低于1mg/L。红霉素口服吸收后除脑脊液和脑组织外,l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l尤以肝、i胆汁和脾中的浓度为最高,l在肾、i肺等组织中的浓度可高出血浓度数倍,l胆汁中的浓度可达血浓度的10~40倍以上。皮下组织、i痰及支气管分泌物中的浓度也较高,l痰中浓度与血浓度相仿;胸水、i腹水、i脓液等中的浓度可达到有效水平。本品有一定量(约为血浓度的33%)进入前列腺及精囊中,l但不易透过血脑屏障,l脑膜有炎症时脑脊液内浓度仅为血浓度的10%左右。本品可进入胎儿血液循环,l也可从乳汁中分泌排出,l胎儿血中的药物浓度为母体血浓度的5%~20%,l母乳中浓度可达血浓度的50%以上。表观分布容积为0.9L/kg。血浆蛋白结合率为70%~90%。本品在肝中代谢灭活。红霉素主要从胆汁排出,l并进行肝肠循环,l约2%~5%的口服量和10%~15%的注入量以原形自肾小球滤过排出,l尿中浓度可达10~100mg/L。粪便中也含有一定量,l口服250mg后可达50~600μg/g。血液和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清除,l故透析后无需加量。t1/2为1.4~2小时,l无尿患者的t1/2可延长至4.8~6小时。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i恶心、i呕吐、i中上腹痛、i口舌疼痛、i胃纳减退等,l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l患者可有乏力、i恶心、i呕吐、i腹痛、i发热及肝功能异常,l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尤其肝、i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l可引起听力减退,l主要与血浓度过高(>12mg/L)有关,l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i皮疹、i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5)其他,l偶有心律不齐,l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有溶血性贫血、i间质性肾炎和急性肾功能衰竭、i可逆性X因子缺乏和急性肝功能衰竭的个例报道。
【禁忌证】
(1)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禁止与抗组胺药特非那定、i阿司咪唑及促胃肠动力药西沙比利合用。
【注意事项】
(1)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者不能耐受时,l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2)与抗组胺药特非特定、i阿司咪唑及促胃肠动力药西沙比利合用,l可出现QT间期延长及严重心率失常。
(3)红霉素主要由肝脏代谢、i胆道排出,l肝功能损害病人尽可能避免应用;如确有必要使用红霉素时,l需适当减量并密切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孕妇不宜使用红霉素酯化物。
(4)红霉素可能加重重症肌无力患者的症状。
(5)本品属妊娠期用药8类,l孕妇应用时宜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采用。
(6)由于红霉素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l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7)对诊断的干扰:i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l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i胆红素、i丙氨酸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i苯妥英钠和丙戊酸钠等抗癫痫药的代谢,l使后者的血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l延长其作用时间。与环孢素、i他克莫司合用可使后者血浓度增加。与其他经肝脏细胞色素P450代谢的药物如溴隐亭、i抗心律失常药丙吡胺合用时,l可影响后者的代谢。
(2)红霉素与氯霉素或林可霉素类合用可产生拮抗作用。
(3)本品为抑菌剂,l不宜与具有杀菌作用的药物合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红霉素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l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l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合用时,l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l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红霉素与茶碱类药物合用,l可使茶碱的肝清除减少,l导致茶碱血药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因此两者同用时,l茶碱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
(6)红霉素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红霉素与耳毒性药物合用,l尤其对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汀合用时可抑制后者的代谢,l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二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9)与地高辛合用,l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
(10)与麦角胺、i氢麦角胺合用,l个别病人可出现麦角中毒,l表现为外周血管痉挛、i皮肤感觉迟钝。
【给药说明】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l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l除酯化物外红霉素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用法与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2g,l分3~4次服。小儿一日按体重30~50mg/kg,l分3~4次服。
预防风湿热,l250mg一日2次口服。治疗军团菌病,l成人一日2~4g,l分4次服。治疗沙眼、i结膜炎、i角膜炎,l用眼膏涂于眼睑内,l一日多次。治疗梅毒,l成人一次0.5g,l每6小时一次,l早期梅毒疗程15日,l晚期梅毒30日。
【制剂与规格】
红霉素肠溶片:i(1)0.125g(12.5万U) (2)0.25g(25万U)。
红霉素眼膏:i0.5%。
红霉素软膏:i1%。
注释:i2009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仅限于口服常释剂型、i注射剂、i外用软膏剂型、i眼膏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