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三氮唑核苷)【基】

【适应证】

①适用于婴幼儿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所致细支气管炎及肺炎的严重住院患者。(气雾剂)②用于治疗拉沙热或流行性出血热(具肾脏综合征或肺炎表现者)(静脉滴注或口服)。③用于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疗(口服本品联合干扰素a-2b)。

【药理】

(1)药效学:i体外具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i流感病毒、i甲肝病毒、i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l其机制不全清楚。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i侵入和脱壳,l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l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l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i流感病毒RNA聚合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l从而引起细胞内三磷酸鸟苷的减少,l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l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

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体作用。

(2)药动学:i口服吸收快,ltmax为1.5小时。F约45%,l少量可经气溶吸入。单次口服600mg后Cmax约1~2mg/L。小儿每日以面罩吸药2.5小时共3天,lCmax为0.2mg/L;每日吸药20小时共5天,lCmax为1.7mg/L,l与血浆蛋白几乎不结合。呼吸道分泌物中药物浓度大多高于血浓度。药物能进入红细胞内,l且积蓄量大。长期用药后脑脊液内药物度可达同期血浓度的67%。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l也能通过乳汁分泌。在肝内代谢。口服和静脉给药时t1/2约为0.5~2小时,l吸入给药时为9.5小时。本品主要经肾排泄,l72~80小时尿排泄量为给药量的30%~55%。72小时粪便内药物排泄量约15%。药物在红细胞内可积蓄数周。

【不良反应】

本品吸入用药几无毒性反应。静脉或口服给药后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溶血、i血红蛋白减低及贫血、i乏力等,l停药后可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i头痛、i失眠等,l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l以及食欲减退,l恶心等。静脉推注可引起寒战。吸入用药时偶见皮疹、i医护人员可发生头痛、i皮肤痒、i皮红、i眼周水肿。

【禁忌证】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动物实验中本品可引起畸形并诱发肿瘤,l但灵长类动物中未发现此影响,l孕妇不推荐应用本品。

(2)乳母在用药期间需暂时停止授乳,l乳汁也应丢弃。由于乳母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l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3)由于药物可能沉淀在呼吸器上,l妨碍安全、i有效的通气,l因此施行辅助呼吸的婴儿不应采用本品气雾剂。

(4)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5)有严重贫血者。

(6)对诊断的干扰:i口服或静脉给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量下降。

(7)本品气雾剂不应与其他气雾剂同时给药。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齐多夫定合用时有拮抗作用,l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给药说明】

(1)本品气雾剂应采用指定的气雾发生器,l颗粒为1.2~1.6μm。婴儿可通过氧气罩或氧气面罩给药,l流量为12.5L/min,l给药浓度20mg/ml,l12小时内气雾吸入浓度约190μg/L空气。目前国内无该种气雾发生器。

(2)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天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用法与用量】

(1)口服:i治疗慢性丙型肝炎,l成人600mg。小儿,l一日按体重10mg/kg,l分4次口服。疗程7~14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2)静脉滴注:i①成人,l一日500~11000mg,l分2次,l疗程3~7天。②小儿,l一日110~15mg/kg,l分2次给药,l每次静脉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天。治疗拉沙热、i流行性出血热等严重病例时,l成人首剂静脉滴注2g,l继以每8小时0.5~1g,l共10天。

(3)气雾吸入:i此用法必须严格按照给药说明中所述气雾发生器和给药方法进行。①儿童,l给药浓度为20mg/ml,l一日吸12~18小时,l疗程3~7天。对于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和其他病毒性肺炎,l也可持续吸药3~6天;或一日3次,l一次4小时,l疗程3天。②成人,l一日吸入1g。

(4)滴鼻:i一次1~2滴,l每次1~2小时一次。

【制剂与规格】

利巴韦林片:i(1)20mg;(2)50mg;(3)100mg。

利巴韦林注射液:i(1)1ml:i100mg;(2)2ml:i250mg。

利巴韦林口服液:i5ml:i150mg。

利巴韦林气雾剂:i14g。

利巴韦林鼻喷剂:i400mg(每揿3mg)。

利巴韦林滴鼻液:i10ml:i500mg。

注释i2009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仅限于口服常释剂型、i颗粒剂、i注射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