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多夫定

【适应证】

齐多夫定胶囊与其他抗HIV药物联合使用,l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出可降低HIV的母婴传播率,l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药理】

(1)药效学:i齐多夫定为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类似物,l其3'-羟基(-OH)被叠氮基(-N3)取代。在宿主细胞内,l齐多夫定在酶的作用下转化为活性型三磷酸齐多夫定。后者通过竞争性抑制HIV逆转录酶,l抑制病毒DNA的合成、i运输、i整合至宿主细胞核及病毒复制。在细胞培养中本品与拉米夫定、i去羟肌苷、i扎西他滨、i多种蛋白酶抑制剂及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有协同抗HIV作用。

(2)药动学:i齐多夫定经肠胃吸收良好,l其生物利用度均可达60~70%。每4小时口服齐多夫定(溶液剂)5mg/kg,l其稳Cssmax及Cmin的均值分别为7.1及0.4μM/L(或1.9及0.1μ9/ml)。一项生物等效性的研究结果显示,l每4小时口服齐多夫定胶囊200mg,l其Cmax及Cmin的均值分别为4.5μM/L(或1.2μg/ml)及0.4μM/L(或0.1μg/ml)。分布容积1.6L/kg,l蛋白结合率10%~30%,l血消除半衰期1.1h。本品可通过血脑屏障,l脑脊液内药浓度约为同时期血浓度的60%。

主要在肝内代谢生成无活性的葡萄糖苷酸代谢物,l口服后尿中排出原药及其代谢物分别为14%及74%。进餐对于药物吸收无影响,l高脂饮食可减少吸收。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20ml/min时及血液透析患者应减量。严重肝功能减退患者亦应减量应用。

【不良反应】

(1)下述情况多见于接受大剂量治疗(11200~11500mg/天)和晚期HIV患者(特别是治疗前骨髓功能储备差者),l特别是当患者CD4细胞计数小于100/mm3时。必要时需减量或终止治疗。①心血管:i心肌病。②胃肠道:i恶心、i呕吐、i口黏膜色素沉着、i腹痛、i吞咽困难、i厌食、i腹泻、i胃肠胀气。③血液学:i贫血(可能需要输血)、i中性粒细胞减少症、i白细胞减少、i再生障碍性贫血。

(2)接受齐多夫定治疗初期中性粒细胞计数、i血红蛋白水平及血清维生素B12水平偏低者,l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增加。血小板减少症、i全血细胞减少(伴骨髓再生不良)和真性红细胞发育不良。

(3)肝脏/胰腺:i肝脏功能紊乱如严重的脂肪变性相关的肝肿大,l血中肝酶水平和胆红素升高及胰腺炎。

(4)代谢/内分泌:i非低氧血症性乳酸酸中毒。

(5)肌肉骨骼:i肌痛、i肌病。

(6)神经学/精神病学:i头痛、i头晕失眠、i感觉异常、i嗜睡、i丧失智力、i惊厥、i焦虑、i抑郁。

(7)呼吸道:i呼吸困难、i咳嗽。

(8)皮肤:i皮肤和指甲色素沉着、i皮疹、i荨麻疹、i瘙痒、i出汗。

(9)其他:i尿频、i味觉倒错、i发热、i不适、i全身痛、i冷颤、i胸痛、i感冒样综合征、i男子女性型乳房、i虚弱。

【禁忌证】

已知对齐多夫定过敏者,l中性粒细胞数计数异常低下(<0.75×109/L)或血红蛋白水平异常低下(<7.5g/dL)者。

【注意事项】

(1)尽管怀孕期间使用齐多夫定预防HIV的母婴传播,l但在某些病例中仍有发生母婴传播的可能。

(2)疗程中应仔细监测周围血象。晚期HIV病患者在治疗开始后的3个月内,l至少每两周查一次血常规,l此后至少每月复查一次。早期HIV感染患者(通常骨髓功能储备较好),l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l可每1~3月检查一次。

血红蛋白水平低于7.5g/dl~9g/dl(5.59mmol/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低至0.75×109-1.0×109/L时,l应减少每日剂量,l直至有骨髓恢复的迹象;否则,l应停止用药2~4周以促进骨髓恢复。通常在减少用药剂量两周内,l骨髓得到恢复。

(3)乳酸酸中毒及重度脂肪肝的多数病例出现于女性患者。对于在用齐多夫定治疗的患者,l如在临床上或实验室检验中出现乳酸酸中毒或肝毒性的征象,l应停止用药。

(4)妊娠14周内孕妇患者的用药要在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在孕期14周至34周期间开始口服齐多夫定并持续至分娩开始。分娩过程中静脉给药。新生儿口服齐多夫定。

(5)哺乳患者不要授乳。

(6)儿童用药:i3~12个月的婴儿因不能吞服本品,l可服用齐多夫定口服溶液。3个月以上的儿童,l推荐初始剂量为360mg~480mg/m2,l分3或4次与其他抗HIV药物合用。本品最大剂量不可超过每8小时200mg。

【药物相互作用】

(1)利福平可使齐多夫定的AUC减少48%±34%。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2)阿司匹林,l可待因,l吗啡,l吲哚美辛,l酮替芬,l萘普生,l去甲羟基安定,l氯羟安定,l西咪替丁,l安妥明,l氨苯砜可以通过竞争性抑制葡糖醛酸化过程或直接抑制肝脏微粒体代谢而影响齐多夫定的代谢。当上述药物与齐多夫定联合应用,l特别是长期应用时,l应充分考虑引起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

(3)利巴韦林可拮抗齐多夫定的抗病毒活性,l应避免同时应用。

(4)与具有潜在肾毒性或骨髓抑制作用的药物,l如全身用喷他咪、i氨苯砜、i乙胺嘧啶、i复方磺胺甲恶唑、i两性霉素、i氟胞嘧啶、i更昔洛韦、i干扰素、i长春新碱、i长春花碱及阿霉素同时应用,l可以使齐多夫定产生不良反应的几率增加。上述药物必须与齐多夫定同用时,l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及周围血象。

【用法与用量】

(1)成人本品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的推荐剂量为:i500mg或600mg/d,l分2~3次给药。

(2)预防母-婴传播的剂量妊娠妇女(孕周>14周)500mg/d分次口服(100mg—日15次),l直至分娩开始。在分娩过程中静脉用齐多夫定2mg/kg,l静滴1小时以上,l继以每小时静滴1mg/kg直至脐带结扎。

新生儿应按2mg/kg的剂量给予齐多夫定口服溶液。每6小时服药一次。出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l并持续服用至6周。不能口服的婴儿应静脉给予齐多夫定1.5mg/kg,l每6小时给药一次,l每次给药时间大于30分钟。

血红蛋白水平降至7.5g/dl(4.65mol/L)~9g/dl(5.59mmol/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降至0.75×109-1.0×109/L的患者,l应减少齐多夫定的用量或中止齐多夫定的治疗。

(3)肾功能减退患者的用药剂量

晚期肾衰竭患者一日剂量为300~400mg。治疗中应根据患者的周围血象及临床反应调整剂量。对于进行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的肾衰竭患者,l推荐剂量为每6~8小时100mg。

(4)肝功能减退患者的用药剂量

肝功能减退患者由于葡糖醛酸化作用的减弱而引起齐多夫定的蓄积,l因此必须进行剂量调整,l但目前尚无理想的推荐方案。如果无法监测齐多夫定的血浆浓度,l医师应特别注意观察患者有无不耐受的征象,l并适当减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制剂与规格】

齐多夫定片:i(1)100mg;(2)30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