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消安(马利兰)

【适应证】

主要适用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l亦可用于治疗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i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慢性骨髓增殖性疾病。

【药理】

(1)药效学:i属双甲基磺酸酯类的双功能烷化剂,l是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进入人体内,l其磺酸酯基团的环状结构打开后,l通过与细胞核中DNA内的鸟嘌呤起烷化作用而破坏DNA的结构与功能。以14C标记白消安的研究表明,l当本品与DNA相互作用时,l形成7-(4'-羟丁基)鸟嘌呤和1',l4'-二(7-鸟嘌呤基)丁烷,l而其主要的反应有可能发生在螺旋链内而不在连结鸟嘌呤残基的链间。本品的细胞毒作用,l几乎完全表现为对造血功能的抑制,l主要表现为对粒细胞生成的明显抑制作用,l其次为对血小板及红细胞系列的一定抑制作用,l但对淋巴细胞的抑制作用很弱。因此,l对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疗效较为显著,l缓解率可达85%~90%,l但本品对该病的急变期或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均无效。

(2)药动学:i易经胃肠道吸收,l口服吸收良好。吸收后很快自血浆消失,l反复给药则逐渐在体内累积。在体内水解为4-甲磺基氧丁醇,l然后经环化作用变为4-羟呋喃等中间产物。主要代谢在肝内进行。t1/2为2~3小时。主要经肾脏以代谢产物形式排出。以35S标记,l白消安全部以甲烷磺酸形式的代谢产物形式排出,l以14C或3H标记,l则主要以1,l1-二氧-3-羟基四氢噻吩的形式由尿中排出。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与剂量、i疗程有关。

(1)常见的为造血系统不良反应,l可致粒细胞缺乏、i血小板减少,l长期用药可产生骨髓抑制、i并发药物性再生障碍性贫血,l严重者需及时停药。

(2)长期用药或用药量过大可出现肺纤维化、i皮肤色素沉着、i高尿酸血症及性功能减退、i男性乳房女性化、i睾丸萎缩、i女性月经不调等。

(3)白内障、i多型红斑皮疹、i结节性多动脉炎为罕见的不良反应。

【禁忌证】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时应终止哺乳。

(2)对诊断的干扰:i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被破坏,l在服本品时则破坏更多,l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可明显增高,l严重者可产生尿酸性肾结石。

(3)下列情况应慎用:i骨髓有抑制现象、i痛风病史、i感染、i尿酸性肾结石病史、i以往曾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放射治疗。

(4)于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要每周1~2次定期密切随访血象与肝肾功能的动态变化,l以便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应定期检查肾功能(血尿素氮、i内生肌酐清除率)、i肝功能[血清胆红素、i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及测定血清尿酸量。

【药物相互作用】

由于服用本品可增加血及尿中的尿酸量,l因此对原合并痛风或服本品后血尿酸增加的患者,l可服适量的抗痛风药物。如患者在服本品的同时或曾于短期内用过其他抑制骨髓的药物或放射治疗,l则会增加总的作用,l因而可根据病情酌减剂量。

【给药说明】

(1)服白消安时,l需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i骨髓抑制的程度、i个体的差异而调节剂量。

(2)要告诫患者多摄入液体,l并使尿碱化,l或给服别嘌醇,l以防止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的产生。

(3)发现粒细胞或血小板数大幅度下降时,l应立即停止服药或减少用药剂量,l以防止骨髓产生不可逆性抑制。

(4)近期内曾接受全疗程的放射治疗或足量的其他化疗药物者暂不宜选用本品。

【用法与用量】

(1)成人常用量:i①慢性粒细胞白血病,l一日总量按体表面积为4~6mg/m2,l直至白细胞计数下降至15×109/L以下停药。如服药3周,l白细胞计数仍不见下降,l可适当增加剂量。对缓解期短于3个月的患者,l可给维持量一周2次,l一次2mg以维持白细胞计数在10×109/L左右。②真性红细胞增多症,l一日4~6mg,l分次口服,l以后根据血象、i病情及疗效调整剂量。

(2)小儿常用量:i诱导剂量为一日按体重0.06~0.12mg/kg或按体表面积一日1.8~3.6mg/m2。以后根据血象、i病情及疗效调整剂量,l以维持白细胞计数在20×109/L以上。

【制剂与规格】

白消安片:i(1)0.5mg;(2)2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