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

【适应证】

主要治疗卵巢癌和乳腺癌,l也可用于肺癌、i食管癌和胃癌及软组织肉瘤等。

【药理】

(1)药效学:i本品为新型的抗微管药物,l可促进微管双聚体装配成微管并通过干扰去多聚化过程而使微管稳定,l从而抑制微管网正常动力学重组导致细胞分裂受阻。另外,l此药还具有放射增敏效应,l可促进离子照射所致细胞损害。

(2)药动学:i本品仅供静脉给药,l滴注后血浆中药物呈双相消除,l半衰期(t1/2)为5.3~17.4小时,l总清除率为5.8~16.3L/(h?m2),l分布容积为42~162L/m2,l有广泛的血管外分布和组织结合的效应。89%~98%的药物可与血浆蛋白结合,l血药浓度峰值(Cmax)为435~802ng/ml,l滴注完后6~12小时,l血药浓度仍达85ng/ml以上,l仍具有细胞毒活性。药物仅有少量以原型从尿中排出,l约占给药剂量的13%左右,l体内转化可能以肝脏内代谢为主,l胆道排泄。

【不良反应】

(1)骨髓抑制是主要的剂量限制毒性,l常见中性粒细胞减少,l最低值一般在给药后第11天,l通常能很快恢复。偶见血小板减少和血红蛋白下降,l后者与紫杉醇给药的次数和总量有关。

(2)过敏反应轻度可表现为潮红、i瘙痒和皮疹。严重的过敏反应以呼吸困难、i低血压和胸痛为主,l发生率约2%,l应立即中断治疗并给用抗过敏药物。

(3)周围神经毒性常见轻度四肢麻木占62%,l偶见肌无力,l罕见癫痫样大发作。

(4)其他脱发反应几乎可达100%。关节、i肌肉酸痛发生率约55%。少数病人可出恶心、i呕吐和黏膜炎等轻度胃肠道不良反应以及一过性肝功能损害。约30%有心电图异常改变。注射部位外漏可致静脉炎或蜂窝组织炎。

【禁忌证】

对本品或其赋形剂(如聚氧乙烯化蓖麻油Cremophor1EL)有过敏反应者、i怀孕和哺乳妇女以及严重的骨髓抑制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为避免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l紫杉醇治疗前应先给予相应处理。

(2)育龄妇女和心脏传导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i血小板计数、i肝肾功能和心电图等。

【药物相互作用】

(1)倘若先给予顺铂之后,l再给用紫杉醇时可产生更为严重的骨髓抑制,l因为前者使后者的清除率降低约三分之一。

(2)在接受酮康唑治疗的病人,l紫杉醇的代谢有可能受到抑制。

(3)与其他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时,l应酌情减量。

【给药说明】

(1)为预防有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l所有患者在紫杉醇给药之前12和6小时口服地塞米松20mg,l紫杉醇给药之前30~60分钟肌内注射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和静脉注射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2)配制紫杉醇时必须加以注意,l宜戴手套操作。倘若皮肤接触本品,l立即应用肥皂彻底清洗皮肤,l一旦接触黏膜应用水彻底冲洗。

(3)静脉注射时一旦药液漏至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入,l局部冷敷和以1%普鲁卡因局封等相应措施。

(4)本品滴注开始后1小时内,l每15分钟测血压、i心率和呼吸1次,l注意过敏反应。

(5)滴注紫杉醇时应采用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瓶和输液管,l并通过所连接的过滤器,l过滤器的微孔膜应<0.22/Lm。

(6)紫杉醇浓缩注射液在静脉滴注前必须加以稀释,l可稀释于氯化钠注射液、i5%葡萄糖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l最后稀释浓度为0.3~1.2mg/ml。

(7)本品应在有经验的肿瘤化疗医师指导下使用,l患者必须住院,l注射本品前须备有抗过敏反应的药物以及相应抢救器械。

【用法与用量】

(1)单药静脉滴注:i按体表面积一次135~175mg/m2,l每3周重复1次,l现在很多人改为一周给药1次,l一次50mg/m2,l连用2~3周,l每3~4周重复1次。在给药前应注意给予合适的预处理,l特别是谨慎观察有无过敏反应。

(2)联合化疗:i本品也可与其他细胞毒药物例如多柔比星、i顺铂等联合应用,l酌情减量。

【制剂与规格】

注射用紫杉醇:i3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