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妥昔单抗

【适应证】

本品用于治疗复发或化疗耐药的惰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NHL)。

【药理】

(1)药效学:i本品是一种鼠/人嵌合的单克隆抗体,l能够与跨膜CD20抗原特异性结合。此抗原位于前B和成熟B淋巴细胞,l但在造血干细胞、i原B细胞、i正常血细胞.或其他正常组织中不存在。该抗原表达于95%以上的B淋巴细胞型非霍奇金淋巴瘤(NHLs)。与抗体结合后,lB淋巴细胞表面CD20抗原不会发生内化或从细胞膜上脱落到周围环境中。CD20不会作为游离抗原在血浆中循环,l因此也就不可能与抗体竞争性结合。

本品与B淋巴细胞上的CD20结合并引起B细胞溶解。细胞溶解的机制可能包括补体依赖的细胞毒作用(CDC)和抗体依赖细胞的细胞毒作用(ADCC)。此外,l体外研究证明,l本品可使耐药的B淋巴细胞系对某些化疗药物再次敏感。

(2)药动学:i给患者静脉输注125、i250或375mg/m2的本品注射液,l每周一次,l共4次,l血浆中抗体的浓度随着剂量的升高而升高。接受375mg/m2治疗后,l本品的平均血浆半衰期为68.1小时,l首次给药后的平均血浆清除率为0.0459L/h;第四次静脉输注后,l血浆半衰期,l血浆峰浓度和清除率的平均值分别为189.9小时、i480.7μ9/ml和0.0145L/h。另外,l在病情缓解的患者体内,l本品的浓度显著高于治疗无效的患者。通常,l3~6个月后仍可检测到本品。首次治疗后,l外周血B淋巴细胞计数的中位值显著下降,l低于正常水平,l并于6个月后开始恢复。在完成治疗后9~12个月恢复到正常水平。

【不良反应】

肿瘤负荷较大,l单个病灶直径10cm的患者发生严重(3~4度)不良反应的危险性升高。

(1)输注相关的不良反应:i常见于第一次输注开始后的1~2小时。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发热、i寒战。其他症状包括面部潮红、i血管性水肿、i恶心、i荨麻疹/皮疹、i疲乏,l头痛、i瘙痒、i呼吸困难、i咽喉刺激、i鼻炎、i呕吐以及肿瘤疼痛。约10%合并有低血压和支气管痉挛。个别发生心绞痛、i充血性心衰。再次输注时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会降低。出现严重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患者,l可因多脏器功能衰竭、i呼吸功能衰竭和肾功能衰竭而致死。

(2)血液学不良反应:i较少出现异常.且一般为轻度。严重的血小板减少、i中性白细胞减少、i贫血的发生率分别为1.3%,l1.9%和1.0%。治疗后,l可发生短暂再生障碍性贫血(单纯红细胞再生障碍)和极偶然发生的溶血性贫血。

(3)其他不良反应:i肺部不良反应,l包括支气管痉挛和罕见的由于呼吸功能衰竭导致的死亡。

(4)过敏反应。

(5)感染:i严重感染的机会明显低于常规化疗。

(6)肝、i肾损害:i可以引起轻度、i暂时性的肝功能异常。

(7)其他不良反应(发生率>1%)如下:i①全身反应:i无力、i腹痛、i背痛、i胸痛、i全身不适、i腹胀以及输注部位疼痛。②心血管系统:i高血压、i心动过缓、i心动过速,l心律不齐、i直立性低血压;严重的心血管事件包括心功能不全、i心肌梗死,l这些反应主要见于既往有心血管疾病史和/或接受过对心脏有毒性的化疗药物者。③胃肠道:i腹泻、i消化不良、i食欲减退。④血液和淋巴系统:i淋巴结病,l全血细胞减少的病例罕有报道。⑤代谢和营养失调:i高血糖、i水肿、iLDH升高、i低钙血症。⑥肌肉骨骼系统:i关节痛、i肌痛,l疼痛。⑦神经系统:i头晕、i焦虑,l感觉异常、i感觉减退、i不安、i失眠、i神经质。⑧呼吸系统:i咳嗽、i鼻窦炎、i气管炎。⑨皮肤及附件:i盗汗、i多汗、i单纯性疱疹、i带状疱疹,l但严重的大疱性皮肤反应.包括中毒性表皮坏死导致死亡的病例极为罕见。⑩特殊感觉:i泪腺分泌紊乱,l结膜炎、i味觉障碍。⑩泌尿生殖系统:i排尿困难、i血尿。

(8)<1%的不良反应:i①血液和淋巴系统:i凝血障碍。②呼吸系统:i哮喘、i肺部疾病。③神经系统:i颅神经病变合并/或不合并周围神经病变的病例罕有报道。颅神经病变的症状和体征,l如严重的视力丧失、i听力丧失、i其他感觉丧失、i以及面神经麻痹,l可在治疗的不同时期出现,l甚至治疗完成后几个月还会发生。

【禁忌证】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l以及对本品的任何组分或对鼠蛋白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1)循环中恶性肿瘤细胞数目较多(>251000/mm3)或肿瘤负荷较大的患者,l如CLL和套细胞淋巴瘤,l其发生严重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危险性较高,l必须在非常谨慎并且其他治疗手段无效时才考虑应用。这些患者在第一次输注时需严密观察。第一次输注时的速度也应缓慢。

严重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严重呼吸困难,l发热、i寒战,l强直、i荨麻疹和血管性水肿之外,l通常伴有支气管痉挛和缺氧。高尿酸血症、i高钾血症、i低钙血症,l急性肾功能衰竭、iLDH升高,l有时还会出现急性呼吸功能衰竭甚至死亡,l且通常在第一次输注开始的1或2小时内出现。既往有肺功能不全或肿瘤肺侵犯的患者,l发生的危险性更高。出现严重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患者应立即停止输注,l并给予进一步的对症治疗。这些临床症状改善后,l可能会重新恶化,l因此应对患者严密观察直到肿瘤溶解综合征和肺浸润好转或被控制。重新开始治疗极少再次出现严重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输注本品时发生以发热、i低血压、i支气管痉挛为特征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l在停止输注并应用解热镇痛药、i抗组胺药等措施后可缓解,l偶尔需要吸氧、i静脉输注盐水或支气管扩张药,l必要时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2)接受静脉输注的患者还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典型的过敏反应通常在输注开始后几分钟之内出现。治疗过敏反应的药物包括肾上腺素、i抗组胺药、i肾上腺皮质激素。

(3)由于本品治疗中可能会出现低血压,l因此在治疗前12小时以及治疗过程中应避免应用抗高血压药物。有心绞痛和心律失常的报道,l应严密观察。

(4)虽然本品没有骨髓抑制作用,l但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和/或血小板计数<75×109/L的患者中使用应非常谨慎。

本品治疗过程中,l应考虑给患者进行常规的全血细胞计数检查。

(5)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目前尚不清楚。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i本品在妊娠妇女中是否能够引起胎儿损害或对生育能力是否有影响目前尚不清楚。本品可以导致胎儿B细胞减少,l除非在充分衡量可能获得的益处大于潜在的危险性的情况下,l不应对妊娠妇女使用本品。

(7)育龄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过程中及治疗结束后12个月之内,l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目前尚不清楚本品是否能从乳汁中分泌。但是,l由于母亲的IgG可以进入乳汁,l因此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

【给药说明】

(1)在无菌条件下抽取本品,l用无菌,l无致热原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的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浓度为1~4mg/ml。轻轻倒转输注袋以使溶液混合,l同时避免出现泡沫。配制好的液体应缓慢静脉滴注,l应备有完善心肺复苏设备,l首次滴注时最好在经验丰富的肿瘤内科和/或血液科医生的严密观察下使用。

(2)治疗前用药包括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氨基酚)和抗组胺药(如盐酸苯海拉明),l应在每次滴注本品之前30~60分钟使用。也可考虑治疗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进行预处理。应严密监视患者是否出现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见注意事项)。一旦患者出现严重反应,l尤其是严重的呼吸困难、i支气管痉挛和缺氧应立即停止输注,l并立即评价患者是否出现肿瘤溶解综合征,l包括作相应的实验室检查,l应拍胸部X线片了解患者是否有肺的浸润。只有当所有症状消失后、i各项实验室检查以及胸片检查恢复正常后,l方可重新开始治疗。此时,l本品注射液的输注速度不应超过以前速度的一半。如果第2次再出现同样的严重不良反应,l考虑停止治疗。通常减慢滴注速度后,l各种与治疗相关的轻一中度不良反应会减轻。当症状改善后,l滴注速度可重新提高。

(3)①第一次滴注:i本品通过静脉输注。推荐的初始滴注速度为50mg/h,l自开始输注后每30分钟输注速度可增加50mg/h(即每30分钟剂量增加25mg)直到达到最大滴注速度400mg/h。②随后的滴注:i随后滴注本品的开始速度为100mg/h,l每30分钟滴注速度可增加100mg/h,l(即每30分钟剂量增加50mg)直到达到最大滴注速度400mg/h。③复发后的再治疗。如果患者初次用本品治疗有效,l复发后可再次接受本品治疗,l这些患者再次治疗的缓解率可与第一次治疗相当。④特别提示:i不相容性。没有观察到本品和聚氯乙烯或聚乙烯包装或静脉滴注设备出现不相容性。由于本产品不含有抗微生物防腐剂和抗菌药物,l因此在配制时应采用严格的无菌技术,l并应在使用前肉眼观察溶液中有无颗粒或变色。

【用法与用量】

单药治疗成人患者的推荐剂量为375mg/m2,l静脉滴注,l一周1次,l共用4周。

【制剂与规格】

注射液:i(1)50ml:i550mg;(2)10ml:i10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