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死胎或估计胎儿于出生后难于存活者。
2.具备下列条件者:i孕龄≥34周、i单臀或完全臀位、i估计胎儿体重21000~31500g(尤适合于经产妇)、i胎头无仰伸、i骨产道及软产道无异常、i无其他剖宫产指征。
3.无下列禁忌证而孕妇及其家属要求施行者。
【禁忌证】
1.骨盆狭窄或软产道异常。
2.足先露。
3.估计胎儿体重>41000g。
4.B超见胎头仰伸呈所谓“望星式”者。
5.B超提示脐带先露或隐性脐带脱垂。1111‘
6.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如重度子痫前期、i糖尿病等。
【注意事项】
1.胎儿大小估计迄今尚无可靠方法,l即使按B超测量值推算仍有±15%误差率,l故估计的胎儿体重仅供参考。
2.产程中应尽量保持胎膜完整,l除非在胎儿即将娩出时,l一般不做人工破膜。出现胎膜破裂时应及时听胎心并做阴道检查,l了解有无脐带脱垂。
3.临产后羊水中混有胎粪并不提示胎儿有缺氧,l因胎儿腹部受压可能会有粪便排出。
4.产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应考虑改行剖宫产术:i①宫缩乏力,l产程进展缓慢;②胎儿窘迫;③脐带脱垂胎儿尚存活,l能适时进行剖宫产者;④宫口开全后先露位置仍高,l估计经阴道分娩有困难者。
5.接近第2产程时,l在阴道口见到胎臀或胎足,l应消毒外阴做阴道检查,l了解宫颈扩张情况,l即使宫口已开全仍应用消毒治疗巾在宫缩时推堵,l促使胎臀下蹲以及阴道得以充分扩张,l直至冲力甚大,l估计胎臀即将娩出时才准备接产。
6.初产妇或经产妇会阴较紧者做侧斜会阴切开。
7.按序进行臀位助产,l包括:i①胎臀娩出后协助胎背转向上方,l以利双肩径进入骨盆入口;②胎肩将娩出时,l协助胎背转回侧方,l以利双肩娩出;③胎肩娩出后,l协助胎背再转向上方,l助手在耻骨上适当加压使保持胎头俯屈,l以利胎儿以枕下前囟径通过骨盆出口。
母胎儿脐部娩出后一般应于5~l0min内结束分娩,l以免因脐带受压时间过长而致新生儿缺氧。
【术后注意事项】
1.产后检查软产道,l如有宫颈、i阴道裂伤应即刻缝合。
2.检查新生儿有无股骨、i肱骨骨折及颅内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