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马西平(酰胺咪嗪)

【适应证】

同丙戊酸盐。

【禁忌证】

造血系统疾病,l心、i肝、i肾功能损害者,l小脑病变及孕妇、i哺乳者禁用。青光眼及老年患者慎用。

【临床应用】

1.本药单独使用从小剂量开始,l成人治疗量每日600~11200mg,l分2~3次饭后口服,l有效血药浓度应在6~12μg/ml。维持剂量为每日300~600mg,l以血药浓度约在6μg/ml为宜。需停药时宜逐渐减量,l突然停药有可能诱发抽搐。

2.单用本药无效时可与其他心境稳定药合用,l特别在治疗快速循环发作或双相障碍维持治疗时,l多采用两种以上心境稳定药合用。与锂盐合用时宜两者相应减量,l但与丙戊酸盐合用时可不必减量。

3.有条件单位可在治疗过程中按需要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4.治疗前及治疗中定期测血常规,l肝、i肾功能及心电图。如有明显异常,l应停药给予相应处理。

【注意事项】

1.本药治疗时可有不良反应,l常见者有眩晕感、i头痛、i嗜睡和共济失调,l多在服药过程中减轻或消失。少见不良反应有口干、i恶心、i呕吐、i腹泻和皮疹等。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i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肝、i肾功能异常。有个案报道发生系统性红斑狼疮、i剥脱性皮炎、i心脏传导阻滞或充血性心力衰竭者。对严重反应者应及时停药,l给予恰当治疗。

2.急性中毒多发生在大量误服时,l可出现精神错乱、i谵妄甚至昏迷。应给予洗胃、i服活性炭、i血液透析及对症支持疗法。

3.药物相互作用:i氟西汀可升高本药血药浓度;苯巴比妥、i苯妥英、i氯硝西泮、i丙戊酸盐类可降低本药血药浓度,l联用时须调整本药剂量;本药与锂盐、i氟哌啶醇或硫利达嗪合用时,l可增加神经毒性,l使用时应密切观察。与氯氮平合用可能增加白细胞减少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