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部及纵隔肿瘤介入治疗操作规范:肺癌的支气管动脉化疗栓塞术

【概述】

原发性肺癌以支气管动脉供血为主,l肺动脉供血占较小的比例,l这种肺癌的病理特点是局部灌注化疗药物治疗肺癌的病理基础。目前该方法对肺癌的治疗作为一种姑息疗法,l尚不能达到根治的目的。对于肺野周边部的病灶,l对化疗药物不敏感的肺癌,l其效果尚不令人满意,l远期疗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适应证】

1.对小细胞肺癌或非小细胞型,l控制局部病灶的生长,l力求使其缩小和减少远处转移的概率或推迟远处转移的时间。同时局部病灶的缩小,l可减轻肺不张的程度,l有利于阻塞性肺炎的治疗,l达到提高生存质量,l延长生存期的目的。

2.对于无手术指征患者,l术前通过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l缩小肿瘤体积,l控制或消灭局部淋巴结内的转移灶,l可使患者获得手术切除的机会。具有手术指征的患者,l也可减少术中转移的概率。

3.同放射治疗相结合。放疗前通过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l使肿瘤缩小,l减小照射范围,l在放疗期间行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可增加肿瘤细胞的放射敏感性,l消灭照射野外围的亚临床病灶。

4.对失去手术机会,l放射治疗不敏感的肺癌,l行姑息性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可较好地控制局部病灶,l缓解临床症状。

5.对于经多次全身化疗或放疗,l白细胞或血小板下降明显,l已无法继续进行全身化疗或放疗者,l患者有一定程度恢复后,l可减少用药量,l尝试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

6.各种肺转移癌,l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其生长、i缩小瘤灶、i减少病灶数目,l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7.无论原发或转移性肺癌,l在非外科治疗中出现咯血者,l可同支气管动脉栓塞结合,l控制咯血。

【禁忌证】

除与动脉插管造影相同的禁忌证外,l与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有关的禁忌证为:i

1.营养状态极差,l有恶病质者。

2.既往治疗造成明显骨髓抑制者。

3.严重心、i肺、i肝、i肾功能障碍及凝血机制异常者。

【并发症及处理】

除支气管动脉插管和造影所致的并发症外,l由化疗药所致的并发症常见有食欲缺乏、i恶心、i呕吐、i发热、i咳嗽、i胸部不适、i吞咽困难等。常呈一过性,l一般无须特殊处理,l以下几种并发症,l虽然其发生率不高,l但常引起较重的临床症状或导致严重后果。

1.骨髓抑制11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l发生骨髓明显抑制的现象为8%~22%,l白细胞一般不低于3.0×109/L。术后3~4d开始下降,l1Od左右恢复正常。贫血的发生率0~4%,l血小板减少的发生率O~11%,l一般为可复性。为避免出现明显骨髓抑制现象,l对用药的剂量、i种类应慎重掌握,l特别是近期曾做过化疗或放疗者,l有过白细胞下降的病史,l应减少用药剂量或种类。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前后要加强支持疗法,l补充营养,l给予升血药及维生素等。对白细胞在4.0×109/L以下者,l应在改善条件,l使之上升后再行治疗。

2.肾功能不全11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使用的部分药物,l如顺铂、i甲氨蝶呤,l大剂量时容易发生明显的肾脏毒性,l引起局灶性肾小管坏死,l大剂量给药后3d即可发生。应尽量少用或不用。

3.某些化疗药物具有较为特殊的不良反应11如多柔比星的心肌毒性,l博来霉素所致的动脉炎、i肺纤维化等。术前应详细了解病史,l有相应的心肺并发症时,l应尽量不用或少用这些药物。

4.免疫抑制11药物可导致机体出现免疫抑制,l也可由于肿瘤患者本身免疫功能低下所致,l应积极予以提高机体免疫力的辅助治疗。

5.支气管和食管黏膜溃疡及支气管-食管瘘11可因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后由化疗药物对食管黏膜和支气管黏膜的刺激作用所致,l特别是之前曾行放疗者。

预防方法为:i①造影时观察如有食管支显影时,l应将药物稀释成较低浓度灌注,l或超选择避开食管支更好;②如辅以放疗,l可减少剂量,l或延长两种治疗的间隔时间;③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前有明显血痰或中重度咯血者,l可行支气管动脉栓塞治疗;④食管溃疡导致狭窄,l可在急性期过后行球囊导管扩张,l以减轻症状。

6.脊髓损伤11是选择性支气管动脉灌注化疗药物治疗肺癌所致的较为严重的并发症。轻者表现为感觉异常,l肢体远端活动不灵活,l严重者发生尿道、i肛门括约肌失禁、i截瘫。其原因可能为:i造影剂及化疗药物的毒性所致。为安全起见,l应提倡应用非离子型、i低渗透压的造影剂,l无条件者也应尽量降低造影剂的浓度及减少用量。推荐使用DSA技术。一旦发生脊髓损伤症状,l应及时给予扩张血管药和神经营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