唾液腺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

【适应证】

1.所有病理类型属高度恶性的肿瘤,l肿瘤包膜不完整或包膜受侵者。

2.术后局部复发或不宜手术者可考虑放射治疗。

3.肿瘤侵及神经、i侵及周围肌肉或颅底者可考虑术后放射治疗。

【禁忌证】

局部病变过于广泛,l或有恶病质,l或伴有其他全身疾病患者则不给予放射治疗。

【操作方法及程序】

1.放射源的选择应选用60Coγ射线或高能X射线,l辅以合适能量的电子线或深部X射线。

2.照射范围11靶区设计需要包括肿瘤及亚临床区、i第一站的区域淋巴引流区。局部晚期、i高度恶性的病理类型、i第一站淋巴结有转移时都要考虑中下颈部及锁骨上区的预防性照射。

3.照射剂量与分割方法术后放射治疗剂量一般为56~60Gy/5~6周;肿瘤明显残存的术后放射治疗剂量局部应达到60~70Gy/6~7周;单纯放射治疗剂量为70~80Gy/7~8周;术前放射治疗剂量为50~60Gy/5~6周。

【注意事项】

1.应控制炎症,l对症处理。

2.头痛剧烈者应给予消炎止痛药,l改善全身状况。

3.放射治疗中,l口腔及耳道应保持清洁,l预防和控制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