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术前放射治疗11肿瘤生长快、i体积大、i手术难以彻底切除。
2.术后放射治疗11原则上软组织肉瘤术后皆可行术后放射治疗,l手术残留或病理报告切缘阳性者,l病理报告恶性程度高者。
3.单纯放射治疗11有手术禁忌证或拒绝手术的患者。
【禁忌证】
恶病质。
【操作方法及程序】
1.术前放射治疗
(1)照射范围:i要适当大,l充分包括侵犯区域。采取两野或多野照射,l可加用楔形板,l以使剂量分布均匀。
(2)照射剂量:i一般肿瘤剂量为50Gy/5周,l术后再照射15Gy/1.5周。
2.术后放射治疗
(1)照射范围:i根据病变位置、i大小、i病理分级来决定。术中用银夹标记肿瘤范围。病变在肢体者,lG1,l肿瘤直径<5cm者,l外放5cm;G2,l肿瘤直径>5cm者,l外放7~10cm。
(2)照射剂量:i一般肿瘤剂量为50~55Gy/5~6周,l然后缩野至瘢痕区再照射10~15Gy/1~2周。
3.单一放射治疗
(1)照射范围:i参照术后放射治疗。
(2)照射剂量:i姑息治疗剂量为50~55Gy/5~6周,l根冶性放射治疗剂量再追加10~15Gy/1~2周。
【注意事项】
不可照射整个肢体截面,l要保留一条淋巴管及血循环通路,l以减轻晚期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