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颅内恶性肿瘤,l不论肿瘤切除是否完整;未能全切除的垂体瘤、i颅咽管瘤、i松果体细胞瘤等;术后复发性肿瘤,l均应放射治疗。
2.有明显经脑脊液种植播散的颅内肿瘤,l如髓母细胞瘤、i鞍上区生殖细胞瘤、i部分松果体区生殖细胞瘤、i室管膜母细胞瘤、i部分幕下室管膜瘤以及已证实有蛛网膜下隙播散的颅内恶性肿瘤等需做全脑全脊髓放射治疗。
3.情况良好,l无严重术后并发症,l如感染、i出血、i神经损伤等。
【禁忌证】
1.严重心、i肝、i肾功能不全。
2.患儿一般情况差,l恶液质。
3.手术切口未愈或切口有感染。
4.骨髓抑制,l药物治疗无法改善。
5.严重颅内压增高未得到控制。
6.术后颅内活动性出血。
【操作方法及程序】
1.明确病理诊断这一点非常重要,l一般情况下无病理诊断不予放射治疗。对个别比较深在,l或位于脑功能区的肿瘤,l无条件手术与活检、i无法取得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者,l依据临床症状、i体征及影像学检查,l临床诊断比较明确的情况下,l可采用放射治疗。
2.了解手术前后颅内压增高症以及相关局灶性症状的变化情况。
3.影像学检查有条件者最好于术后72h内做脑CT或MRI增强扫描,l明确肿瘤残存情况,l以备缩小照射野时确定靶区。条件不允许者,l也可按术前CT或1MRI所显示的肿瘤范围缩野。
4.术后放射治疗开始时间11一般于术后2~4周,l患者一般情况恢复良好,l无感染、i活动性出血,l术前神经系统症状缓解或稳定的情况下开始放射治疗为宜。
5.放射源60Coγ射线或高能X射线,l也可配合使用适宜能量的高能电子线。
6.有条件者最好用CT定位,l做二维或三维计划,l尽量保护健康脑组织及其功能。
7.患儿接受放射治疗时的体位尽量要舒适,l并要固定好,l保证治疗的重复性。婴幼儿要在熟睡状态下进行治疗。
8.常规外照射技术
(1)全脑、i全脊髓照射技术:i①采用俯卧位,l全脑及上颈段脊髓水平照射,l余下脊髓采用垂直照射。尽量保护甲状腺、i喉免受照射。②全脑照射野的前、i上、i后界均应扩至骨板外l~2cm。前下界应包含筛板,l这是肿瘤易于复发部位。下界应置于颅底线下0.5~1cm。③脊髓野下界达S2~4,l宽度要含整个椎体并包括脊神经孔,l女性要注意保护卵巢。
(2)孤立病灶照射野的边界划定在CT增强扫描或MRI加权像所显示的肿瘤边缘外2.5~3cm处,l缩野的边界应位于上述边界内1~1.5cm处。
9.依据患儿临床表现及相关实验室影像学检查结果,l高度怀疑原发性颅内生殖细胞瘤者,l可先行肿瘤局部试验放射治疗20~24Gy,l临床明确诊断为生殖细胞瘤,l随后开始全脑、i全脊髓放射治疗或局部放射治疗。
【注意事项】
1.脑放射反应有急性放射反应及早期迟发放射反应。晚期的迟发脑放射反应,l多发生在放射治疗后半年至数年。常见为脑坏死、i青少年生长发育障碍、i内分泌功能障碍,l也有第二个原发性脑肿瘤发生的可能。
2.不同肿瘤采用不同剂量。
3.有脑损伤的可能。